深圳入选2021年国家综合型信息消费示范城市
日前,工信部正式公布2021年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名单,深圳以优异成绩入选综合型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充分体现了在信息消费需求供给、生态环境、政策覆盖等方面的强大综合实力。
信息消费是指居民或政府为满足个人或公共需要在核算期内购买使用的信息产品和信息服务,可分为信息产品消费和信息服务消费。信息消费示范城市是指积极开展信息消费相关工作,符合信息消费示范城市评价指标体系条件,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授予信息消费示范城市称号的城市。
深圳全面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着力打造先行示范标杆,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创新动能愈发强劲。2021年深圳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约为三成,规模和质量均位居全国大中城市前列。数字经济和信息消费的深度融合发展释放了强大的数字红利,推动深圳消费水平显著增长。截至2021年11月,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641.70亿元,累计同比增长11.8%,消费活跃度位居全国前列。
深圳重视信息消费工作,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统筹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转型升级,开展信息消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挖掘需求潜能。
超前部署信息基础设施。深圳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成果显著,是全球首个实现5G独立组网全覆盖的城市,推动建设了国家超算深圳中心、鹏城云脑等高性能计算中心、国家(深圳·前海)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等新型信息基础设施,为信息消费提供了良好的底座支撑。
大力推动信息消费业态创新发展。深圳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国内领先,金融科技服务创新发展,形成了传统信息产品到新型智能硬件的全方位供给能力,“互联网+制造”等信息消费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加速涌现。
持续提升智慧公共服务质量。深圳智慧城市、智慧医疗、智慧文旅等公共服务能力处于全国领先水平,“i深圳”和“深i企”分别实现超过7696项个人业务和2800多项涉企业务“一站式”办理。
全方位构筑信息消费支撑体系。深圳不断完善信息消费顶层设计,出台《深圳市数字经济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3年)》、《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创造消费新需求的行动方案(2021-2023年)》等20余项相关政策,深化信息消费产业,优化信息消费公共服务,筑牢信息安全屏障,提振信息消费信心,提升信息消费供给能力,营造了良好的信息消费发展环境。
深圳将以建设综合型信息消费示范城市为契机,聚焦“四大任务、四大工程”,从升级供给创新、挖掘需求潜力、夯实支撑基础、优化发展环境等方向全面发力,推动信息消费产业规模显著增长,信息技术服务水平全国领先,信息产品供给能力大幅提升,信息消费示范应用深入推进,信息消费发展环境明显优化,形成较为完善的信息消费融合创新发展格局。(记者 吴德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