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发布口岸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地方标准

记者从省市场监督管理厅获悉,该厅日发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地方标准,包括《国境口岸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规范 第1部分:航空口岸》(DB22/T 3327.1-2021)、《口岸旅检现场人体标本采集运送技术规范》(DB22/T 3326-2021)等。系列标准的发布实施,标志着吉林省口岸疫情防控工作进入标准化、规范化轨道,对提高疫情防控水,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具有积极意义。

据介绍,吉林省口岸疫情防控标准的实施,从标准化角度实现了对疫情防控的精细化管理,能够有效防止境外疫情的输入,降低交叉感染的发生概率,提升口岸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能力,织密织牢疫情外部输入“防护网”,为吉林省口岸疫情防控工作贡献了标准化力量。

省市场监管厅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从严、从实、从细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从标准化工作角度来看,通过持续开展疫情防控相关标准比对、解读和咨询服务等工作,快速响应各方疫情防控迫切需求,免费提供疫情防控用医疗设备、呼吸机和个人防护设备等相关标准;简化工作程序,开通地方标准制(修)订“绿色通道”,积极会同长春海关研究制定疫情防控地方标准等,助力提高吉林省疫情防控水。(孙德民 徐慕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