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十年社消零总额年均增长12.4% 城镇居民每百户家用汽车拥有量为36.4辆
社消零总额由2012年7487.3亿元增至2021年21471.2亿元;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降至32.6%;乡村市场实现消费品零售额3749.3亿元……近日,安徽省统计局发布全省十年消费市场发展成就,十年来,全省消费市场运行平稳,线上消费增长快、占比提高,消费升级呈现品质化、高端化、智能化的新趋势。
市场扩大 社消零总额年均增长12.4% 高出全国3.6个百分点
数据统计,在居民收入不断提高和政策红利双重作用下,全省消费市场规模不断壮大,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跨越两个万亿元台阶,由2012年的7487.3亿元增加到2021年的21471.2亿元,总量从全国第14位跃居第8位,占全国的比重由3.6%提高到4.9%。2021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上年增长17.1%,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4.6个百分点,位居全国第5位。
十年来全省社消零总额年均增长12.4%,高出全国平均水平3.6个百分点;2021年全省人均零售额达35123.8元,年均增长12.1%;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相当于GDP的比例从2012年的40.8%提高到50%。2020年我省最终消费支出占GDP比重达到50.6%,比2012年提高1.9个百分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增强。
结构升级 城镇居民每百户家用汽车拥有量为36.4辆
数据分析,十年来全省居民消费水平提升,2021年,全省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2.6%,比2012年降低2.3个百分点。其中,肉类、奶类、干鲜瓜果、糖果糕点等消费支出占食品消费支出的比重为64.4%,比2012年提高25.9个百分点。
通讯器材、化妆品等升级类商品销售旺盛,汽车、智能和绿色家电等耐用消费品进入普通家庭,生活消费品质提升。2021年,全省限额以上通讯类商品零售额137.7亿元,是2012年的5.3倍,年均增长13.7%;限额以上化妆品类商品零售额89.3亿元,是2012年的2.6倍,年均增长12.5%。
2021年,全省限额以上汽车类商品零售额1455.2亿元,是2012年的2.6倍,年均增长9.1%。城镇居民每百户家用汽车拥有量为36.4辆,是2012年的3.2倍,年均增长11.8%;每百户空调拥有量为166.7台,比2012年增长22.5%,年均增长2.3%。
服务向好 全省实现餐饮收入年均增长14%
十年来,全省居民消费由实物消费逐步向服务消费转移,大众餐饮、文化旅游、休闲娱乐等服务消费态势持续向好。2021年,全省实现餐饮收入2920.9亿元,是2012年的3.3倍,年均增长14%;限额以上体育娱乐用品类商品零售额33.5亿元,是2012年的4.2倍,年均增长9.9%。
2012-2019年,全省接待旅游总人数和旅游总收入年均分别增长15.9%和18.4%,2019年接待旅游总人数和旅游总收入分别为8.3亿人次和8525.6亿元,居全国第7和13位;2012-2021年,安徽居民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支出年均增长11.1%,人均医疗保健消费支出年均增长10.8%。
新兴业态 2021年网上零售额较2015年增长5.3倍
近年来,全省“互联网+零售”等线上线下相融合的消费新业态新模式迅速成长。2021年,全省网上零售额3049.8亿元,是2015年的5.3倍,年均增长32.1%。其中,全省实物商品网络零售额2571.3亿元,是2015年的5.4倍,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2%,比2015年提高7.7个百分点,年均增长32.4%,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0.2个百分点。
2021年,全省限额以上单位实现网上商品零售额908.8亿元,比上年增长32.9%,拉动限上单位商品零售额增长4.8个百分点。合肥、芜湖、安庆先后获批成为国家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试点城市,2021年全省跨境电商交易额达到205.9亿元,增长45.3%,高于同期全省外贸增幅18.4个百分点。
主体量增质升 全省限上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单位数年均净增超千家
数据统计,2021年末,全省批发、零售、住宿和餐饮四个行业合计40.6万家单位,占全省单位总数的28.4%,比2012年提高5个百分点。其中,法人单位37.1万个,占全省28.2%,比2012年提高3.5个百分点。
全省限上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单位数由2012年末的6577家增加到2021年末的17205家,年均净增1000家以上。2021年销售额超过100亿元、50亿元的大型商贸龙头企业分别达到29家、52家,比2012年增加23家、39家。(记者 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