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成都达到国家公交都市创建预期目标通过验收

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命名成都市等13个城市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的通报。其中,成都达到国家公交都市创建预期目标,通过验收。

通报指出,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十三五”期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验收有关工作的通知》(交运函〔2021〕501号)等部署安排,交通运输部受理了洛阳、常德、南宁、成都等16个城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验收申请。经技术组评估、专家组实地验收、社会公示、专项整改等程序和整改综合评议,成都、南宁、鞍山、昆山、湖州、金华、洛阳、南阳、驻马店、襄阳、常德、自贡、泸州13个城市达到国家公交都市创建预期目标,通过验收。交通运输部决定命名这13个城市为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

据了解,自开展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创建以来,成都修订公共交通条例,为公交高质量发展提供法规依据。相继开行了赶集公交、果蔬公交、助学公交、山区公交等贴民生的特色公交线路,惠及天府新区沿线十余个乡镇,切实解决了群众的日常出行难题。成都通过加强政策保障、完善公交线网、推进交通设施无障碍(适老化)改造等举措,加快营造全龄友好型公交场景。此外,成都明确提出要构建布局合理、适度超前的现代化高品质基础设施体系,推动慢行交通成带成网,高标准打造天府绿道,加快完善“慢行交通体系”。(记者 田程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