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自贸试验区建设开启新空间 13个地市设立联动发展区
广东自贸试验区建设开启新空间。6月28日,广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发布会透露,近期,省政府批准在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佛山、韶关、惠州、汕尾、东莞、中山、阳江、湛江、茂名13个地市设立广东自贸试验区联动发展区。
“广东自贸试验区自2015年成立以来,已累计形成584项制度创新成果,在全国复制推广41项、全省复制推广146项改革创新经验。”省商务厅厅长、自贸办主任张劲松介绍,综观全国各自贸试验区发展情况,广东自贸试验区各项经济指标也位居前列,年税收收入超过1000亿元,外贸进出口近2万亿元,实际利用外资超过550亿元。
在此基础上,广东持续发力,推动设立广东自贸试验区联动发展区,通过与自贸试验区“联动试验、协同创新、资源共享”,把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自主实践的创新成果复制推广到更大的空间“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自贸试验区联动发展区如何建设?张劲松表示,将推动联动发展区与广东自贸试验区开展政策联动、产业联动、创新联动,率先复制推广一批自贸试验区的先进经验,实施一批协同创新项目,培育一批高水平开放平台,争取经过两到三年的努力,把联动发展区打造成为全省改革创新的先行地、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区、区域经济发展的增长极。
具体来说,广东将从5个方面推动联动发展区建设,包括以清单形式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经验、开展联动创新探索系统性集成性改革创新、强化区域合作促进产业协同发展、开展全产业链创新促进重点产业发展、积极争取在联动发展区实施广东自贸试验区有关特殊试点政策。
广东省商务厅还会同相关单位梳理了62项改革创新经验,涉及投资便利化、贸易便利化、金融创新和法治服务等四个领域。根据评估,形成在各市差异化复制推广的改革创新事项清单,其中广州58项、深圳56项、珠海59项、汕头51项、佛山54项、韶关38项、惠州48项、汕尾35项、东莞37项、中山50项、阳江43项、湛江44项、茂名49项。
“广东自贸试验区发展不再单点突破,有望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深层次形成新一轮开放探索,区域联动作用、产业协同效能有望进一步凸显。”暨南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特区港澳经济研究所副所长谢宝剑认为,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经验将会有助于提高联动发展区对港澳企业的开放水平,推动粤港澳深度合作,推动广东更好实现高水平开放。(记者 昌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