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检察院通报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典型案例

“保健品退款返现”“代请护工”“神医诊疗”“代理旅游退费”……9月6日上午,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工作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涉及藏品拍卖、购买养老服务、老年旅游产品销售、食品保健品销售等养老诈骗犯罪常见领域。

2021年5月至10月间,吴某利用其担任某养老院法务经理的身份主动接入住老人,对老人嘘寒问暖,骗取老年人信任,后以代请护工、办理养老院入住代为缴费、养老院推出优惠活动代为缴款为由,骗取3名老年被害人(其中一名老人为孤寡老人)共计20余万元。

另外,吴某在社交软件上冒充人民警察,通过网络聊天骗取被害人吴某某(女)信任,与吴某某建立男女朋友关系,后以看病住院等为由向吴某某索要钱款共计2万余元。

该案系吴某招摇撞骗的被害人报案引发,检察机关全面审查案件,在依法做出批准逮捕决定的同时,发现吴某另有诈骗老年人的犯罪线索。

2022年1月20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以吴某犯诈骗罪、招摇撞骗罪提起公诉。2022年4月22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吴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犯招摇撞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5年8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被告人吴某提出上诉,2022年8月4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已生效。

检察机关提示,养老院等养老机构历来是老年人及其家属信赖的专业养老场所,相关从业人员与老年人之间因工作关系接触较多,老年人对前者的信任和依赖感较强。

本案中,吴某系养老院的法务经理,针对老年被害人辨认和控制能力较弱的特点实施诈骗犯罪,一名老年被害人报警时,竟发现吴某将老人手机里预存的110报警电话设置成了自己的手机号码,不但严重损害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也影响整个养老行业形象。

鉴于吴某拒不认罪,未能全部退赃退赔,且以老年人特别是孤寡老人为诈骗对象,检察机关依法建议从重处罚获得法院采纳。(记者 张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