哄抬物价和以次充好 三亚曝光一批疫情期间价格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三亚“0801”疫情发生以来,为进一步规范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价格秩序,三亚紧盯本市蔬菜、肉禽、蛋、奶、米、面、油等生活物资和宾馆、酒店价格,严厉打击借疫情防控之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以次充好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8月15日,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曝光一批疫情期间价格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警醒广大经营者引以为戒,严格守法经营。

01

2022年8月13日,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根据投诉线索,对三亚吉阳万某某生鲜超市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商家在微信群发布高价肉类套餐存在涉嫌哄抬物价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款之规定,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发函移交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立案处理。

02

2022年8月12日,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三亚海棠安某某旅租旅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69026MA5T9Q1B9E)进行检查,发现该单位涉嫌哄抬价格,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第十四条和《海南省旅游条例》第四十五条之规定,已将该违法线索发函移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理。

03

2022年8月13日,接到“有网民在微信群里转发鲜菜园子的美团店铺配送费涨到70元,两颗生菜20块钱”的舆情后,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吉阳分局亚龙湾市监所执法人员对投诉人反映的位于三亚市吉阳区鸿港新贸城的吴某某蔬菜摊进行检查。经查,该摊位存在大幅度提高配送价格哄抬物价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之规定,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当场移交案件线索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处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对其进行立案并开展进一步调查处理。

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

广大经营者要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加强价格自律,遵循公、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稳定价格水。消费者若遇到哄抬物价、串通涨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的防疫相关商品和生活必需品、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假冒伪劣、食品安全等问题,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拨打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做到尽快处理、露头就打、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