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真的就是法外之地吗?“虎爸”“鸡娃”行为折射出的问题

家庭是孩子人生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正是伴随着一声声“爸爸”“妈妈”的亲切呼唤,孩子们在家庭中沐浴父母的亲情关爱,聆听父母的谆谆教诲,慢慢长大成人。

然而,现实中一些“虎爸”“虎妈”“鸡娃”(网络流行词,指的是父母为了孩子能读好书、考出好成绩,不断给孩子安排各种学课程和活动的行为)心切,让孩子学远超该年龄段认知水的知识,并动辄辱骂殴打,让孩子们胆战心惊,饱受伤害。更令人遗憾的是,这些父母并未意识到自己行为的不当,而是认为“打自己的孩子,别人管不着”“打他是为他好”。那么,家庭教育真的就是法外之地吗?父母可以以爱之名随心所欲地教育孩子,漠视孩子的权利吗?我们可以从今年开始施行的家庭教育促进法中找到问题的答案。

“虎爸”“虎妈”们的“鸡娃”行为,折射出部分家长对家庭教育存在错误理解,将提升孩子的学业成绩作为家庭教育的核心甚至全部,严重阻碍了未成年人发展。这正是家庭教育促进法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为了对家长的家庭教育行为进行正确指引,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了家庭教育的定义和根本任务,并对家庭教育的内容和方式方法作出指引规定。据此,家长应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将家庭教育的重心放在教孩子如何做人上,通过对孩子家国情怀、道德和法治意识、科学探索精神和创新意识、良好学和行为惯、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劳动观念与能力等方面的重点培养,帮助孩子修身立德,形成好思想、好品格、好惯、好人格,为其一生的幸福奠定坚实基础。

从“鸡娃”行为本身来看,强迫孩子完成额外的课后作业和学任务以达成父母“望子成龙”的期望,是以牺牲孩子合理的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为代价的,这实际上侵害了未成年人休息、娱乐的权利。对此,家庭教育促进法作出了积极回应,明确要求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负担。在国家出台实施“双减”政策的背景下,家长更应自觉依法保护孩子的休息娱乐权,助力教育早日走出“校内减负、校外增负”的怪圈。一方面,家长应避免通过强迫孩子上各种培训班、完成额外课后作业等方式,挤占孩子的休息娱乐时间;另一方面,应适度安排体育锻炼、家务劳动、亲子阅读等有益孩子身心健康的活动,让孩子在享受多样、充实、有意义的家庭生活过程中健康成长。

与“鸡娃”行为相随相伴的,往往还有“虎爸”“虎妈”们对孩子的谩骂和殴打行为。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实施家庭暴力。在这里,应注意区分教育惩戒行为与家庭暴力行为之间的界限。教育惩戒是家长通过对孩子失范行为施予否定制裁,从而避免其再次发生,以促进合范行为产生和巩固的一种教育行为。它是促进未成年人社会化的重要手段和保障,是教育活动的自身要求和必要组成部分。家长可以对孩子施以必要的教育惩戒,但不得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对孩子身体、精神的侵害行为,对孩子的生命健康权和人格尊严造成损害。还应注意的是,在实施教育惩戒后,应对孩子进行及时引导和安慰,在和谐的亲子关系中使惩戒行为的教育功能得到真正发挥。

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实施,标志着依法带娃的时代已经到来,这也警示家长们“鸡娃”不是可取之道。愿这部法律能够唤醒家长们的家庭教育自觉,少一些强迫、控制和伤害,多一些尊重、保护和关爱,让孩子们在舐犊情深的温馨氛围中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