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积极构建高质量养老服务体系 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

1月19日,记者从自治区民政厅获悉,年来,内蒙古民政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工作要求,积极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在顶层设计、工作机制、服务供给、改革创新等方面持续用力,有效满足了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

为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内蒙古先后颁布了《内蒙古自治区养老服务条例》《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等政策文件,编制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发展规划》。

截至目前,全区已建成街道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151个、社区养老服务站315个,涵盖助餐、助医、助洁、助行、助浴和心理辅导、日间照料、嵌入式服务、生活探访等各类居家服务。全区726所养老机构连续4年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养老机构通过内设医疗机构、增加护理型床位、建立绿色通道、和医疗机构合作等方式积极推进医养结合。全区累计建成农村互助养老幸福院1609所、牧区老年公寓7所,入住老年人12万余人,有效解决了农村留守和困难老年人、牧区进城老年人的养老难问题。全区实现高龄津贴和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全覆盖,为7.1万城乡特困老年人提供生活保障和护理保障,并将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全部纳入城乡低保、临时救助、医疗救助和残疾人两项补贴范围。

“十四五”时期,内蒙古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准确把握内蒙古人口发展趋势和老龄化规律,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内蒙古将2022年确定为全区“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年”,重点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提升工程、养老机构提质增效工程、农村养老服务转型升级工程、养老产业促进工程“四项工程”,开展配建养老服务设施补短板行动、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三项行动”,加强品牌化、连锁化、标准化、信息化“四化建设”,到年底争取实现每个街道建成一个具备综合服务功能的养老服务中心、建设622个社区养老服务站的目标任务,基本建成“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不断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记者 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