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寒假“双减”工作 福建教育厅发布重要通知!

日前,福建省教育厅印发《关于2022年寒假落实“双减”工作丰富中小学生假期生活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校在寒假期间落实好“双减”工作、丰富中小学生假期生活,巩固提升“双减”工作成果,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周密部署安排寒假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周密部署安排寒假工作,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可根据实际需要,参照暑期托管服务有关政策要求,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寒假托管服务,鼓励相关部门参与,坚持学生自愿参加原则,按相关规定合理安排服务内容,多途径、多方式帮助家长解决寒假看护难题。

积极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

各地要围绕“五育”并举、快乐成长,通过作品征集、实践体验、微视频展示等形式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以迎接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为契机,开展“奔跑吧·少年”主题健身活动,引导儿童强健体魄、增强意志,弘扬奥林匹克精神。

切实做好安全教育和防护工作

各地各校要组织开展一次寒假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各中小学要多形式全覆盖开展一次专题安全教育,注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生命教育,加强预防交通事故、火灾、花爆竹伤害、烫伤、触电等技能训练。

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寒假春节期间有关防控措施,教育引导学生、家长、教职员工遵守学校所在地和出行目的地疫情防控规定,动态精准掌握师生健康状况和行程安排,做好可随时启动的应急处置准备。

适度适量布置寒假作业

各地要指导督促学校履行作业管理主体责任,严格控制假期作业总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寒假家庭作业。加强学科组、年级组作业统筹,优化作业结构和梯度要求,为孩子留下足够的休息调整、自主发展、创新探索时间与空间。

要坚持用好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台、福建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台等中小学线上优质教育教学资源,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名优教师开展免费在线交流答疑,鼓励教师以各种方式为学生提供答疑辅导,提高学生自主学能力。

严禁学校以各种理由利用寒假期间组织集体补课或上课,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卡等行为,严禁在职教师有偿家教,严禁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兼课参与有偿补等行为。

加强校外培训日常巡查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联合相关部门,建立分片包干制,明确责任人,综合运用举报台、明查暗访等手段,对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加强日常巡查,严防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培训机构违规开班、面向3至6岁学龄前儿童的培训机构违规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以“素质拓展”“思维训练”等名义超范围开展学科类培训等问题发生,严厉打击以“家政服务”“众筹私教”“研学”等名义进行变相违规培训。

要结合实际及时发布消费提醒,引导家长理看待、慎重选择校外培训,多关注孩子身心健康,不盲目跟风报班,远离“无证无照”机构,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记者 张立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