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193个集体获“一星级全国青年文明号”称号

8月16日,记者从团省委获悉,日,全国创建青年文明号组委会办公室通报青年文明号星级认定工作,认定7776个集体为“一星级全国青年文明号”。其中,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等安徽省193个集体获评“一星级全国青年文明号”。

安徽省获评本次“一星级全国青年文明号”的集体涵盖公安、检察、金融、医卫、交通等战线。这些集体在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工作作风、岗位业绩等方面表现突出,展示了新时代青年文明风采。

作为一项群众、实践、品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自1994年启动实施,成为共青团服务国家建设、推动行业发展、促进青年成长、弘扬文明风尚的一面青春旗帜。20多年来,一批批奋发进取、争创一流的青年文明号集体不断涌现,一批批忠于职守、岗位建功的优秀青年脱颖而出。(记者 殷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