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舌尖上的安全”贡献更多司法力量
威利
提交本次全国人大会议审议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介绍,2021年全国司法机关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6002件,依法严惩制售“病猪肉”“毒草莓”“毒面膜”的犯罪分子,守护百姓餐桌安全、用药安全。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介绍,2021年与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布司法解释,对制售注水肉以及伪劣保健品坑老等犯罪从严追诉、从重处罚;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1.1万人,同比上升29.8%。
今年两高报告再度聚焦食品药品安全,引发舆论高度关注。两高报告介绍的相关举措和数据,一方面表明各级审判、检察机关履职尽责,严格依法打击各类食药犯罪,取得了明显成效;另一方面也反映出食药犯罪具有隐蔽性、反复性、跨区域性等特征,仍需持之以恒打好“持久战”。
近年来,各地食药安全形势持续向好,但好中有忧。比如,一些地方的食品安全源头污染、“两超一非”、虚假宣传、掺杂使假等方面问题不容忽视;药品安全性仍需进一步提高,全生命周期监管工作有待强化,等等。因此,守好食药安全底线,未来仍是两高工作的重点之一。
今年两会期间,代表委员对食药品安全十分关注,并提出了不少好的意见建议。如全国人大代表王江滨建议,对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的打击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大。全国人大代表刘庆民认为,对于生产、销售假药的个人,应当降低入行门槛,大幅度提高违法成本,使制假售假者倾家荡产,限制其适用缓刑。全国政协委员张守志提出,要完善《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条款,提高对平台、商户违法的惩罚性赔偿标准,等等。这些建言务实且深刻,有利于有关机关部门找准改进工作的思路。
民之所望,政之所向。两高报告中,“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论罪当判死刑的,依法判处并核准死刑,坚决维护法治权威”“从严追诉、从重处罚”等关键语句,表达了严字当头,严厉打击食药犯罪的坚强决心和坚定信心,格外令人提气。
在谈及“2022年工作安排”时,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明确,“严惩涉枪涉爆、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犯罪”。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提出,“从严从细从实抓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这些部署有利于指导各级法院、检察院向食药违法犯罪亮剑,以儆效尤。
2月28日召开的全国公安机关“昆仑2022”专项行动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强调,深入开展“昆仑2022”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食药环和知识产权犯罪。眼下,各地已紧锣密鼓开展线索排查,组织力量打源头、端窝点、摧网络、断链条、追流向,向食药犯罪发起了凌厉攻势。与此同时,还需公安与法院、检察等机关部门加强协作配合,进一步完善行刑衔接机制,更加及时精准打击食药犯罪,合力提升专项行动实效。
各级司法机关应认真学习贯彻两高报告精神,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用好用足刑事诉讼、民事公益诉讼等从严打击食药犯罪法律手段。同时,与相关部门共同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激发公众参与热情,凝心聚力、众志成城,不断强化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打防结合、多管齐下,让食药犯罪无立足藏身之地,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