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11家医院出生新生儿可首批“尝鲜”

3月7日,沈阳市“新生儿一件事”正式上线,开启全程网办。目前,在全市11家医院出生的新生儿可首批“尝鲜”,需由新生儿母亲本人提交申请,登录沈阳政务服务网或“沈阳政务服务”APP均可办理。

据介绍,“新生儿一件事”是指新生儿出生后需要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新生儿落户登记、新生儿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新生儿社会保障卡申领”4项业务。

在沈阳市妇婴医院、沈阳市妇幼保健院、沈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沈阳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辽宁省退役军人总医院)、沈阳市红十字会医院、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沈阳市第五人民医院、沈阳医学院附属中心医院、沈阳市第九人民医院、中一东北国际医院(有限公司)、沈阳积水潭医院等11家医院出生的新生儿,可以通过全程网办办理“新生儿一件事”。

依据办理指南,全程网办办理“新生儿一件事”限制条件还包括:新生儿为婚生子女,且已确定姓名;父母双方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至少一人为沈阳市户籍居民;父母双方民族一致;如落户农业户口,需线下办理。

特别提醒,需要新生儿母亲本人办理,新生儿籍贯与父亲籍贯保持一致。如不适用“新生儿一件事”情形,需分别进行单项申请的,可以前往医院窗口和派出所办理,不受以上受理条件限制。

目前,出生医学证明尚须申请人在提交申请的次日到医院窗口领取,其他办理结果可以通过快递送达,上线初期邮寄费用无须个人承担。(金晓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