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拟完善交易制度:加仓主板股票可1股起买,ETF引入盘后固定价格交易
研究允许主板股票、基金等证券申报数量可以以1股(份)为单位递增、 研究ETF引入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机制、优化交易监管……上交所将完善交易制度。
8月10日晚间,上交所公告称,在充分调研和听取市场意见的基础上,加快在完善交易制度和优化交易监管方面推出一系列务实举措,以更好激发市场活力,增强交易便利性和通畅性,不断提升市场吸引力。
上交所称,下一步将抓紧完善业务方案,修改业务规则,推进技术改造,组织市场各参与主体做好相关测试及配套准备,推动完善交易制度和优化交易监管相关举措尽快落地,成熟一项推出一项,持续激发市场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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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板最小加仓单位拟改为1股
此次上交所将完善交易制度的一大举措,是研究允许主板股票、基金等证券申报数量可以以1股(份)为单位递增。
在证券市场发展早期,为便利交易撮合处理,通常规定订单申报需以整手为单位,即一手(常见为100股)或其整数倍。目前沪市主板仍沿用该做法,即股票、基金、存托凭证等证券的申报数量,应为100股(份)或其整数倍。
“随着自动化电子交易的飞速发展和效率提升,以及交易机制的不断改进,整手交易的必要性逐步减弱,降低最小交易单位成为境外市场普遍趋势,许多市场将最小交易单位调整为1股。”上交所相关负责人称,科创板设立时也取消了100股整数倍的要求,申报数量在200股以上可以以1股为单位递增,如201股、260股等。
机构人士分析称,从国内市场实践情况看,投资者对科创板股票的零股申报需求较大,而主板市场有大量中小投资者,其资金规模有限,对零股申报将有更大需求。若将最小交易单位改为1股,则可能增加零股部分的申报数量,进一步提升主板流动性。
他同时称,最小交易单位改为1股,可降低ETF的跟踪误差。因为主板股票以100股为最小交易单位,使得ETF申赎的成分股需要经过计算取整,与实际按指数权重计算的股数存在一定的差异。
另外,主板股票由于送股、配股、转股等情况下可能产生零股持仓,因此交易规则允许零股一次性申报卖出,而买入申报仅能为100股的整数倍。在对手方为零股卖单时,投资者依然只能申报整手买单,因而无法避免部分成交,可能导致交易不便。
另一大举措,则是研究ETF引入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机制。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指在竞价交易结束后,投资者通过收盘定价委托,按照收盘价买卖股票的交易方式。
目前,盘后固定价格交易仅适用于科创板和创业板股票,ETF无法参与盘后固定价格交易。
在上述机构人士看来, 若ETF引入盘后固定价格交易,一方面有助于降低大额交易对价格的冲击。ETF引入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机制能够在不影响盘中交易的情况下,为投资者提供了大额交易通道。
另一方面,可延长交易时间,便利投资者交易。 目前盘后固定价格交易15:30结束,较竞价交易延长了半小时的交易时间。在ETF纳入港股通标的后,境外投资者可以参与ETF交易,开通盘后固定价格交易可以与境外市场交易时间衔接,有利于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
优化交易监管
优化交易监管,是上交所推动活跃市场的又一项举措。
具体而言,其一是平衡好保持交易通畅和打击过度投机,保障市场功能有效发挥。
市场人士认为,上交所的相关表态,表明在后续的交易监管中将更加注重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在不干预正常交易、保障合理交易需求的同时,进一步提升监管的针对性和精准度,着重对过度投机、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等严重影响市场秩序、侵害投资者权益的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管。上述举措,将有利于防范过度投机风险、打击违法交易行为,为市场交易活跃、运行有序营造良好的市场生态环境。
其二,是发布交易监管业务规则英文版本,提升外资交易便利性。
在2019科创板设立时,上交所发布的《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便公开了异常交易监控标准。今年2月份,上交所制定发布《主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公开主板股票典型异常交易行为的定性描述和定量指标,并同步修订了《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
“后续发布相关业务规则的英文版本,完善简明友好型规则体系,将进一步提升外资交易的便利度,为外资积极参与A股交易营造更加友好的制度环境。”上述市场人士称。
其三,是加强交易监管规则宣传,进一步明确市场预期。
在业内看来,随着上交所规则宣传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将有效提升市场主体对交易监管的可预期性和认可度,为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市场韧性夯实广泛的市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