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即时:避免“卷钱跑路”、退款难,五部门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财务管理

“双减”落地近两年来,各地不断加大力度对教育培训行业进行整肃,但管理混乱、违规收费等情况仍屡屡出现。

教育部、财政部、科技部、文化和旅游部、体育总局近日联合印发《校外培训机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下称《管理办法》),从财务管理体制、资金筹集、资金营运、资产和负债管理、收益分配、财务清算、财务监督等方面对校外教培机构进行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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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官网显示,2022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教育培训服务相关投诉近7万件,在服务类别中位居第三。超时段、超限额支付培训费用及“卷钱跑路”、退款难,是其中最常见的投诉缘由。

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双减”出台前,部分校外培训机构缺乏经济活动风险意识,盲目追求扩张,将收取的培训费用大量投入于营销与恶性竞争,进而导致资金链断裂,甚至破产倒闭。而此次《管理办法》的出台,正是出于统筹校外培训机构监管、为其构建财务管理长效机制的目的。

为解决管理体制不健全、管理责任不明晰的问题,《管理办法》首先对校外培训机构的财务由谁管、怎么管作出规定,强调了党组织参与财务决策与监督、法人负担财务责任,以及遵循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明确会计机构与人员设置三方面内容。

而为确保机构在资金充实的情况下正常运营,《管理办法》还从履行出资义务和禁止抽逃资金两方面对举办者提出要求,并强调机构必须在资金活动的全流程设置监管程序,建立财务风险预警机制。此外,《管理办法》还就校外培训机构的收益分配及终止举办时的财务清算提出明确规定,明确了学生培训费优先清偿的原则。

清华大学教育研究院助理教授、博士生导师魏军接受第一财经采访时认为,合理的财务管理制度与明确的财务活动规则,有助于校外培训机构规范自身经营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风险管控能力,保障培训服务质量,从长远来看,有利于校外培训机构以及整体校外培训市场的健康运行。

在魏军看来,此次《管理办法》的出台一定程度上可视为对“双减”政策的补充与跟进措施,但同时不应忽视其对促进教育培训市场健康繁荣发展的重要作用。

魏军认为,对教育培训市场的消费主体而言,《管理办法》规定校外培训机构在收费环节应透明合理,并加强对于收费资金的监管,对减轻家长经济负担、有效保障家长和学生权益有所功效。

对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强调的全过程财务监管有助于加强经营的安全性与稳定性,使融资及收入培训费用重点应用于提升教学水平与质量,而非用于恶性竞争。

此外,《管理办法》促使校外培训机构正常有序地开展培训活动,也能避免扰乱提供义务教育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使校外培训与学校教育相辅相成,提升家校社协同育人成效。

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有关负责人指出,除需建立健全校外培训机构内部监督体系外,县级以上地方教育、财政、体育、文化和旅游、科技、民政、市场监管、税务管理等相关部门也需强化自身外部监督的职权职责。

魏军则指出,应重点关注校外培训机构经济活动的透明度,以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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