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社论:积极发挥绿色金融在高质量发展上的促进作用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数据显示,到去年末,我国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达22.03万亿元,同比增长38.5%,比上年末高5.5个百分点,高于各项贷款增速28.1个百分点。
绿色贷款是绿色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在绿色金融领域我国已经形成了涵盖绿色贷款、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绿色信托,以及碳金融产品等多层次的绿色金融产品和市场体系。
绿色金融主要为促进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经济活动提供金融服务,也是为高质量发展服务。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完善支持绿色发展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政策和标准体系”。这为绿色金融的发展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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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到,经过多年实践,在绿色金融发展上还有需要提升的方面。
首先是要加强顶层设计和地方上具体实践相结合。
去年4月,证监会发布了《碳金融产品》金融行业标准,为碳金融产品规范有序发展提供了依据;6月,银保监会印发了《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指引》,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发展绿色金融;7月,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同意,绿色债券标准委员会正式向市场发布《中国绿色债券原则》,标志着国内初步统一、与国际接轨的绿色债券标准正式建立;日前,央行行长易纲在北京城市副中心打造国家级绿色交易所启动仪式上表示,下一步,将一如既往支持北京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建设面向全球的国家级绿色交易市场。
在地方实践上,去年8月,央行等6部委联合印发了《重庆市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重庆将经过5年左右努力,基本建立组织多元、产品丰富、政策有力、市场运行安全高效的绿色金融体系。今年1月,重庆市首批绿色金融机构认定名单公布,该市计划,力争到2025年年末全市绿色贷款余额达到6000亿元以上,较2020年翻一番,年均增速保持20%以上。
其次是加快绿色金融的产品创新,让绿色金融的覆盖面更广,带动作用更加凸显。
多元化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是满足市场主体多样化需求、丰富和优化绿色金融市场供给结构的重要基础。央行会继续鼓励金融机构提升绿色贷款业务规模,创新各类绿色债券产品,稳步推出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等多样化产品。深化绿色金融服务模式和覆盖范围,才能更好地发挥金融服务绿色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
再次是要继续完善绿色金融的监管体系建设,尤其是要完善制止“洗绿”的机制。
比如上述《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指引》,针对政策制度及能力建设、投融资流程管理、内控管理与信息披露、监督管理等各个维度涉及的包括ESG在内的金融风险都提出了约束性或指导性要求。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上月完成了《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条例》立法后评估,这是我国首部绿色金融法规,也是全球首部规范绿色金融的综合性法规。其中指出:(深圳市)绿色金融发展迅速,绿色信贷、绿色保险和绿色衍生品的市场规模逐步扩大,对大量绿色金融产品的严格监管迫在眉睫。要进一步健全绿色金融监管办法,完善监管指标体系,及时发现和管控企业的“洗绿”行为,不断提高绿色金融管理能力和水平。
总之,绿色金融近年来在我国取得了长足进展,成为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金融支撑工具,但还存在提升的空间。顶层设计、地方实践是一方面,为绿色金融服务提供更多的内涵和产品也是一方面,在这个过程中真正体现绿色金融的本意、加强制度建设、堵塞漏洞、防范风险也是一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