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大专或中级以上职称,落户长沙并缴社保或个税可获购房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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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长沙发布”公众号,《关于强省会人才购房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日前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按程序报上级有关部门完成备案,由长沙市住建局、市委人才办印发,明确45周岁(含)以下,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落户长沙并缴纳社保或个税后,可在限购区域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博士、硕士学历及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不限年龄。同时,对湖南省内市州高层次人才,按程序认定后,享受长沙户籍同等购房待遇。

去年,湖南出台《关于实施强省会战略支持长沙市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明确“放宽人才落户限制,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在长沙就业人员可即时申报落户。”同时,长沙出台《关于贯彻和落实强省会战略的行动方案(2022—2026年)》,其中明确,经认定45周岁(含)以下、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博士、硕士不限年龄)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可凭毕业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直接落户。

根据《实施细则》,“强省会”人才购房政策将落实以供保需、以需促供、供需联动、系统平衡的要求,支持家庭首套和改善性合理住房需求,严防投机炒房。在认定标准上,45周岁(含)以下的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博士、硕士学历不限年龄)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不限年龄)的人才,可通过“人才引进”通道便捷落户长沙(在“我的长沙”APP即可网上办理人才落户),落户后缴纳社保或个税,可在长沙限购区域内购买首套住房。对湖南省内市州高层次人才,按程序认定后,享受长沙户籍同等购房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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