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3名民警被追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
11月4日,笔者从广东省公安厅获悉,公安部日前决定,追授阳春市公安局红旗派出所黄鹏辉、肇庆市公安局高要分局治安大队周文辉、揭阳市公安局空港分局治安大队黄少波等3名同志“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据了解,3人均是在工作中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不幸牺牲。
黄鹏辉生前系阳春市公安局红旗派出所治安队队长,曾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获嘉奖2次。2021年12月10日中午,他在办案期间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不幸牺牲,年仅54岁。据介绍,自1990年参加公安工作以来,黄鹏辉长期扎根基层派出所,先后参与调解治安案件500余起,参与查处涉黄赌案件500余起,为维护辖区治安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赢得了辖区群众广泛好评。
周文辉生前系肇庆市公安局高要分局治安管理大队治安中队二级警长,曾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获嘉奖2次。2022年4月14日,他在结束抗疫任务后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不幸牺牲,年仅51岁。自1992年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周文辉始终扎根基层一线,多次冒着生命危险与歹徒英勇搏斗,并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案件侦办,为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出了突出贡献。他还开设“老周热线”为群众解读政策,赢得了社会各界广泛赞誉。
黄少波生前系揭阳市公安局空港分局治安大队四级警长,曾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获嘉奖2次。2021年8月2日凌晨,他在执勤时突发心肌梗死,经抢救无效不幸牺牲,年仅52岁。自1994年参加公安工作以来,黄少波长期奋战在治安管理一线,连续从事治安内勤工作20余年,全身心投入档案、装备和涉案财物规范管理,全力服务保障业务需要,实现了零差错、零投诉、零事故;他不畏艰险、机敏善战,在参与侦办的多起重特大案件中,承担化妆侦查、抓捕主犯等危险任务,为案件成功侦破发挥了重要作用。(记者 汪棹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