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交警加强共享电动自行车企业交通安全教育

为规范共享电动自行车企业管理,保障共享电动自行车骑行人和其他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南昌交警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突出提醒纠正,教育警告在先,综合采取现场学、集中学、警示约谈曝光等方式加强交通安全教育。8月份以来,共抄告共享电动自行车违法1940起,警告教育6352人次。

据悉,对现场发现的共享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人,交警采取观看违法事故视频、学交通安全法规、参加志愿劝导活动等方式进行现场教育。对非现场发现的闯红灯、逆行、违法占用机动车道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人,通过短信、电话、上门入户等方式精准追溯,督促接受处罚或参加学教育,增强教育针对。定期统计排查严重交通违法次数多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依法处罚的同时,采取通报工作单位、社会曝光等方式强化教育效果。

交管部门将积极会同交通、城管部门加强共享电动自行车企业配额和总量管理,对共享电动自行车企业加强监管,开展源头检查和约谈,与企业负责人签订交通安全管理责任状,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严格落实有序停放,加强日常车辆停放管理的维护和转运管理,同时将部分共享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列入共享电动自行车租用企业黑名单。(记者蔡颖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