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观速讯丨遗嘱怎么立,先要看看法律怎么说

卢越

近日,《工人日报》报道了三起涉及遗产继承纠纷的案件。这些案件中的一大争议点在于遗嘱是否有效,而涉案遗嘱因缺失必备的形式要件,均被认定为无效。法院审理后,结合案件分别进行了释法,并给出专业法律建议。

人有生老病死,对于立遗嘱交代“身后事”,很多人都不陌生。法律赋予了公民对遗产处分的权利,生前立好遗嘱,未雨绸缪,既能确保立遗嘱人按照自己的意愿处分遗产,又能避免自己的“身后事”变成“麻烦事”,减少潜在继承纠纷,维护家庭关系。


(资料图片)

不过,从现实生活来看,不少人对有关遗嘱的法律规定并不十分了解,而法律又对遗嘱作出了具体细致的规定,若要遗嘱合法有效,就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而从司法实践来看,由于遗嘱不规范导致遗嘱无效,进而引发纠纷的情况不少,许多人还存在一些认识上的误区。

自己立的遗嘱,代表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还有可能被认定无效?类似的疑问还很常见。

近年来,关于遗嘱效力认定的热点案件屡屡出现,每一次都能引发不少讨论。就在今年清明节前夕,男子立遗嘱给爷爷奶奶留财产被判无效的新闻引发广泛关注。当事人父亲去世,母亲改嫁,从小由爷爷奶奶带大,立这样的遗嘱为啥不作数?针对网友的不解,法官专门进行了释法回应:该案中,男子在A4纸上打印下遗嘱的内容,属于“打印遗嘱”的范畴。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在没有见证人见证和签字的情况下,这份遗嘱的效力无法得到保障。

这一案件也再次说明,立遗嘱并不是很多人想得那么简单。法律赋予公民立遗嘱处分自己生前财产的权利,贯彻了遗嘱自由的法治精神。但是,遗嘱自由并非完全无限制的自由,而须遵循法律上的要求和规矩,如此才能切实尊重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其遗产处分权。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们法治素养的提高,人们的财富管理危机意识、风险防范意识、法律意识都在不断加强。《2022中华遗嘱库白皮书》显示,许多人不再避讳“交代后事”,立遗嘱人平均年龄持续下降,还有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将虚拟财产等新类型财产写进遗嘱。我国法律也在与时俱进,民法典对既有的遗嘱制度进行了部分调整,新增打印遗嘱等细分规定。法院审理涉及遗产继承纠纷的案件也有逐年增长态势。这些变化提示每个人,了解如何合法、妥当地立遗嘱,很有必要。

这几年,各地法院越来越重视案例的普法指引作用。尤其是针对与百姓息息相关的、大家普遍关注的“小事”,法院发布案例的同时,往往会积极、充分地释法说理,厘清法律概念,回应公众关切。

拿“如何立遗嘱”来说,法院通过一个个生动的典型案例,针对公众的一些法律知识盲区、误区,进行了详细解答。比如,代书遗嘱怎么立,需不需要见证人,谁能当见证人,签名怎么签,打印遗嘱谁来打印,等等。

生活中,不仅仅是遗嘱怎么立,包括公证怎么做、登记怎么写、合同怎么订,等等,这些民事行为都需要在法律划定的框架内进行。这也提醒每一个人,在进行民事活动时,翻翻法律这本权威“参考书”,从中找到相应的行为指南。也期待更多以典型案例为基础的“全民普法课”持续开讲,让法治精神和理念浸润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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