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热点评!免费医美?是“馅饼”还是“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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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青报·中青网记者王烨捷
玻尿酸、热玛吉、水光针,这些动辄几千元数万元的医美项目,都可以免费体验,这样的“好事”,你会心动吗?近日,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杨浦法院”)审理了以“免费体验医美服务、分期全额返本为诱饵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系列案件,分别对6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至一年三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以罚金。
灿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实际经营人为陆某峰。2019年8月起,陆某峰、冯某烈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以灿斯公司提供免费医美服务为诱饵,通过微信等方式公开发布信息招揽客户,介绍至冯某烈合作或者联系的医美诊所。
在这些医美诊所内,灿斯公司的销售人员在现场负责接待客户。他们重点推销的“产品”实际上并非医美服务,而是变相吸收存款。“免费医美”实际上只是一个“诱饵”。灿斯公司先与客户签订“充值消费卡买卖合同”等,再向客户承诺充值后可全额返现。诱导客户充值的同时,销售人员还为客户现场联系互联网信贷公司办理贷款。
而所谓的“充值”,其本质就是“投资”灿斯公司的所谓项目。一些手握大量现金的客户,则被销售人员介绍,可以以个人名义“贷款”给灿斯公司,销售人员同时承诺在一定时间内还本付息,并当场免费赠送高价值医美服务,钱款则打入到冯某烈的个人账户中。
上海杨浦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周薇告诉记者,在这起案件中,陆某峰等人通过线上广告线下引流相结合的方式,以免费体验医疗美容项目为诱饵,大肆招揽年轻女性等客户群体,签订所谓项目消费卡买卖合同,承诺充值后可全额返现,诱导客户“充值”,同时,伙同冯某烈联系医美机构提供医美服务。这种行为的实质就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非法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变相吸收资金。
经审计,灿斯公司非法吸收公众资金高达5000余万元。其中,未兑付金额共计2000余万元,给投资人造成巨大损失。
上海杨浦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冯某烈、陆某峰等人违反国家金融法律规定,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非法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变相吸收资金,扰乱金融秩序,冯某烈、陆某峰吸收资金数额特别巨大,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鉴于其二人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均可以减轻处罚。法院对主犯冯某烈、陆某峰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周某某等四名从犯判处一年三个月至两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
周薇介绍,目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向新领域、新业态蔓延,隐蔽性、迷惑性、欺骗性不断增强。除了医美行业以外,此类犯罪还在向虚拟货币、影视投资、私募基金等新领域延伸。由于对投资风险、法律知识、金融常识等缺乏认知,普通人很容易受到犯罪分子的欺骗诱惑。
“非法集资犯罪多以承诺高额回报吸引投资,并通过签订投资协议、赠送产品服务等方式获取信任。”周薇说,遏制非法集资犯罪,除了金融主管部门加大监管力度,政法机关重拳打击之外,更需要广大消费者不断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投资风险意识,提升风险抵御能力。她提醒公众,一方面,应树立正确理财观念,回归理性投资心理,自觉抵制高息诱惑;另一方面,应选择正规渠道,不轻信、不盲从、不轻易涉足不熟悉的投资领域和投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