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官宣“认房不认贷”,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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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1日,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通知,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通知提出,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通知自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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