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热讯:两部门明确林地管理边界,对耕地上造林情形实行差别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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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目前林地管理中一些困惑,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10日发布通知,明确林地管理边界,对耕地上造林情形实行差别化管理。
这份题为《关于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明确林地管理边界规范林地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统筹耕地和林地保护管理,落实国土空间统一用途管制。《通知》要求地方综合考虑地类来源的合理性、合法性,科学合理明确林地管理边界,规范林地管理,并据此编制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
《通知》区分耕地上造林情形,实行差别化管理。比如,“三调”(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为林地,实际属于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及后续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的耕地上,实施国家退耕还林或按照国家政策和标准建设的防护林和绿色通道等的,经地方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与林草主管部门共同确认到图斑后,按照林地管理。
“三调”为林地,不属于上述情形而属于在农民依法承包经营的耕地上种树的,经地方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与林草主管部门共同确认,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逐步恢复为耕地,林草主管部门无需办理林地审核审批、采伐等手续,不纳入林业监督执法。
《通知》明确,“三调”为耕地,按照耕地管理,不纳入林业监督执法,产权归属及经营主体不变。已划入耕地保护红线的,按照耕地管理,产权归属及经营主体不变;没有划入耕地保护红线的,经地方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与林草主管部门共同确认到图斑后,依法依规按照林地管理。对于新发生的建设项目临时使用林地、草地和林业直服设施占用林地的,依据《森林法》《草原法》办理临时使用林地审批、临时使用草原审核和林业直服设施审批手续。
针对农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经济林问题,《通知》明确,将油茶等木本油料林、橡胶等工业原料林、核桃等干果经济林,由园地调整为林地。
有关林业专家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对于“退林还耕”应采取审慎原则,不能搞“一刀切”。在永久基本农田里挖塘养鱼、建养猪养鸡等养殖场、建大棚房以及大规模的休闲设施所占的耕地,在耕地里种植草皮、用材林、大面积的林业育苗,应尽快“退林还耕”。同时也应按照种养生产周期逐步退田还耕,尽可能减少农民损失。
专家表示,对于严防水土流失、防沙固土方面开展的“退耕还林”,应严格守住。比如,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为保护生态环境,国家投入巨额资金组织实施25度以上坡耕地的“退耕还林”应禁止“退林还耕”。
森林和草原对国家生态安全具有基础性、战略性作用。国家林草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一些地方认识不到位等问题仍然存在,毁林毁草问题屡禁不止。7日,国家林草局挂牌督办了20起毁林毁草典型案件。其中,既有建设项目涉嫌毁林案件,也有农业开发公司或个人涉嫌毁林案件。
据第一财经记者梳理,截至目前,已有四川、河北、安徽、云南、青海和北京、深圳、广州等多地发布总林长令。安徽省2023年第1号省级总林长令明确,坚决落实依法用林,认真履行政府保护林地法定职责,落实林地“占补平衡”管理,开展森林督查,强化涉林执法行刑衔接、纪法衔接,重拳整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