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头条:银行代销基金频收罚单,券商正挤占市场份额

在公募基金代销“江湖”中,银行除了面临券商、第三方机构的角逐,还常常要处理“自家麻烦”。

近日,重庆证监局连发三则行政处罚信息,剑指基金代销违规现象,其中两则是针对重庆银行、重庆农商行。记者梳理发现,近年来各地证监局针对基金销售乱象开出的罚单不少,其中银行被罚频率明显高于其他机构。以今年以来率先发出罚单的福建、海南、重庆等地为例,部分银行基金销售人员“无证上岗”是主要问题,此次重庆证监局还罕见指出,重庆银行在手机银行客户端存在多项基金销售违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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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分析人士指出,代销乱象一方面与机构内部管理有关,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员工KPI考核压力。记者走访北京当地部分银行网点发现,客户经理对基金产品的介绍并没有统一标准,面对咨询往往首推合作机构的新发产品。

从去年四季度公募基金销售保有规模来看,银行业占比进一步下滑。有第三方基金销售机构内部人士对记者表示,经过近几年市场波动的考验,银行与第三方机构的代销优势有所下降,市占率靠后的券商优势逐渐凸显,且正在抢食市场份额。

银行代销基金乱象多

重庆证监局3月16日披露的处罚信息显示,重庆农商行在向投资者销售基金前,未按照《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下称《适当性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向投资者告知下列信息:“(三)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可能导致本金或者原始本金亏损的事项;(四)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影响客户判断的重要事由”。

同时,重庆农商行支行个别员工在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情况下进行了基金宣传推介活动。

记者搜索各地证监局处罚信息发现,银行因为基金销售不规范被处罚的案例很多,其中最普遍的就是基金销售人员“无证上岗”,甚至不少银行基金销售部门负责人都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以今年以来率先开出罚单的重庆、海南、重庆等地为例,恒丰银行、海南银行、渤海银行、泉州银行、福建海峡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等银行,近年来均因此受到过处罚。

根据《关于实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下称《规定》)第十七条,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强化人员资质管理,从事基金宣传推介、销售信息管理平台运营维护等基金销售业务的人员以及基金销售相关部门管理人员、合规风控人员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经营期间,基金销售机构或者分支机构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人数少于《销售办法》规定的,应当于5个工作日内向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并于30个工作日内将人员调整至规定要求。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则明确,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强化人员资质管理,确保基金销售人员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未经基金销售机构聘任,任何人员不得从事基金销售活动(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此外,向投资者告知信息不全面、对投资者资质认定不严格、宣传不规范等也是被罚银行的“通病”。比如去年4月,农业银行重庆分行就因在进行基金销售业务合格投资者认定时,仅要求申请人自行承诺符合合格投资者认定标准,未核验投资者资产证明、收入证明或者纳税凭证等材料被出具警示函;今年1月,渤海银行海口分行因为“个别基金宣传材料登载基金过往业绩时,未以显著方式特别声明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被责令改正,这一行为违反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管理暂行规定》(下称《暂行规定》)。

《暂行规定》第六条还明确规定,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登载基金经理过往业绩的,应当客观、准确登载该基金经理与产品投资相关的任职情况。相关过往业绩原则上应当覆盖该基金经理管理的全部同类产品的过往业绩,不得片面选取特定或部分产品、特定或部分区间过往业绩进行宣传。

手机银行不规范被点名

相比以往对“传统”销售乱象的警示,近日重庆证监局罕见点名了重庆银行手机银行存在的问题。

处罚信息显示,重庆银行在通过手机银行客户端向投资者销售基金过程中,未告知投资者,其根据《适当性办法》第六条所提供的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分类的,应及时告知该行;向投资者销售基金前,该行未按照《适当性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向投资者告知下列信息:“(三)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可能导致本金或者原始本金亏损的事项;(四)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影响客户判断的重要事由”。

同时,罚单指出,重庆银行手机银行客户端销售界面中缺少个别基金产品的资料概要。

根据《适当性办法》,基金销售机构应当按照证监会规定了解投资人信息,坚持投资人利益优先和风险匹配原则,根据投资人的风险承担能力销售不同风险等级的产品,把合适的基金产品销售给合适的投资人。

另据《规定》要求,基金销售机构通过互联网或者电话开展基金营销活动的,应当通过专门的技术系统加强统一管理,实施留痕和监控,并根据投资人意愿设置禁扰名单与禁扰期限,明确内部追责措施,防止因电话营销等业务活动对投资人形成骚扰。

今年1月,海南银行也因为“基金销售业务留痕不完善”等行为被责令改正。《适当性办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经营机构通过营业网点向普通投资者进行相关规定的告知、警示,应当全过程录音或者录像;通过互联网等非现场方式进行的,经营机构应当完善配套留痕安排,由普通投资者通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电子方式进行确认。

保有规模下行压力增加

有分析人士指出,代销乱象一方面缘于机构内部管理不规范,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员工KPI考核压力较大,近年来保有量的竞争激烈,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乱象。记者近期走访北京地区多个银行网点发现,面对客户对基金产品的咨询,银行客户经理普遍首推合作机构的新发产品。

截至去年年末,全国419家公募基金代销机构中,共有153家银行机构(含11家外资行)、109家独立基金代销机构、102家证券公司,三类机构也是代销机构的主要组成。对于银行来说,代销基金是其中间业务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

从各类机构保有规模来看,作为基金代销的主力,银行在公募基金销售领域一直占据绝对地位,但近年来占比下滑明显。尤其受债券市场波动影响,去年四季度债基规模有所缩水,以银行、第三方为代表的头部代销机构下降明显,其中招商银行、蚂蚁基金、天天基金、交通银行等非货基保有规模分别环比下降6.25%、10.03%、6.84%、5.29%。

整体来看,据国海证券统计,去年四季度银行非货基保有规模同比下降11.4%,同期第三方代销机构保有量下降,而券商保有规模持续上升,同比增长了41.6%。其中,股票+混合公募基金代销保有量中,银行机构同比下降23.8%,券商保有量则上涨33.8%。

有第三方基金销售机构内部人士对记者表示,经过近几年市场波动的考验,银行与第三方机构的代销吸引力有所下降,市占率靠后的券商优势逐渐凸显,正在抢食市场份额。此前,银行的基金代销业务在c端(个人)和b端(机构)客户已经面临互联网平台和券商较为明显的威胁。

国海证券证券分析师李杨也表示,券商渠道拥有新发基金的优势,且投顾能力更强,客户风险偏好更高,因此在代销方面具有更大的优势,份额提升较为明显。以去年为例,方正证券研报也指出,券商受债基缩水的影响很小,其优势主要集中在股票和混合型基金,去年四季度偏股基金保有量的市占率从20.46%提升到22.23%,挤占了部分银行的市场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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