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讯息:深交所发布《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更多深市公司纳入深股通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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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3日,深交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2023年修订)》(下称《实施办法》)。深交所新闻发言人就相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去年12月19日,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发布联合公告,原则同意进一步扩大股票互联互通标的范围,同时明确经两地证监会批准后,交易所可对标的纳入的具体条件、调整机制等作出规定。
为落实两地证监会关于扩大互联互通股票标的范围的共识,持续优化完善互联互通机制,前期,深交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并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深交所新闻发言人透露,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1条关于调整港股通投资者适当性门槛的建议。经认真评估,相关建议不涉及本次标的扩大事宜,此次暂未调整,后续将结合深港通业务开展情况进一步研究论证。
此次《实施办法》修订,在防范业务风险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强深股通股票选取标准的包容性,将更多深市上市公司股票纳入深股通标的,实现更高水平对外开放。
一是深股通股票基准指数由现行深证成份指数和深证中小创新指数扩展为深证综合指数,基准指数成份股基本覆盖全部深市股票,成份股数量较扩大前1000只大幅提高。
二是适应深市小市值股票占比较高的特点,调入深股通股票的市值门槛由60亿元调降至50亿元,同时,兼顾防范股票低流动性下波动风险,同步设置日均成交金额3000万元以上和全天停牌交易日天数占比低于50%等调入要求。
三是设置调出条件低于调入条件的调整缓冲机制,减少股票标的频繁调入调出情形。具体为,半年度定期调整考察时,非A+H股的深股通股票存在日均市值低于40亿元,或者日均成交金额低于2000万元,或者全天停牌交易日天数占比50%以上的,调出深股通股票。四是比照港股通下不同投票权架构公司股票首次纳入安排,明确深股通下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公司股票首次纳入安排。
另外,深交所新闻发言人介绍,为较好适应深股通投资者交易习惯,同时结合深证综合指数成份股调整特点,《实施办法》修订后,深股通股票设置半年度、月度定期考察机制和临时调整机制。
新调整机制在考察时效性方面的效率进一步提升。月度和半年度定期考察中,符合条件的股票标的名单将于考察日下一个月的第二个星期五公布(遇节假日做适应性调整),于公布日后的下一个星期五后的第一个深股通交易日生效。
深交所新闻发言人说,《实施办法》于3月13日正式实施。综合考虑新旧规则衔接等因素,设置如下实施安排:一是3月12日的存量深股通股票在《实施办法》生效日不进行调出(风险警示股票等除外)。考虑到标的测算和数据交换相关工作需要一定时间,首批深股通股票以2月17日为考察日,在该考察日符合条件的深市股票将在首批深股通股票调整生效日新增调入深股通股票。二是在首批港股通股票调整生效日,适用《实施办法》规定的港股通股票调入调出标准。三是《实施办法》生效日前,深港通股票按照原《实施办法》调整。首批深股通股票考察日后至《实施办法》生效日前,新纳入深证综合指数或者被撤销风险警示的深证综合指数成份股,纳入下一次月度定期调整考察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