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补贴200万元!深圳拟出台现代渔业专项资金扶持措施

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了《深圳市现代渔业专项资金扶持措施(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措施》),结合深圳渔业发展的实际情况,提出围绕强化科技创新赋能、加快发展民生渔业、大力发展远洋渔业、加强品牌建设与推广、加速发展休闲渔业五个方面、三十项具体措施。

《措施》旨在规范和加强渔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深圳渔业转型升级,加快渔业现代化建设,构建现代都市渔业发展新格局,实现渔业高质量发展。

《措施》明确,将对重大良种技术攻关项目、渔业生物研发项目、渔业种源前沿与共关键技术、核心技术攻关项目等给予最高3000万元的补贴;对于创新种质资源交换、建立水产种质资源库、种质资源共享利用和交易台等创新项目,给予最高200万元的补贴。

深圳将支持市种业企业建设水产原良种场、扩繁基地和制种基地,给予最高300万元的补贴;支持企业开发建设数字渔业项目,对经认定的数字渔业建设项目,给予最高2000万元的补贴。此外,在支持开展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和渔业生态养护技术研发及应用,鼓励基于新技术、新材料的现代渔业装备与信息化技术研发及应用等方面,给予最高300万元的补贴。

围绕加快发展民生渔业,《措施》明确有八条具体举措,包括鼓励企业进入国际金枪鱼交易中心交易、加强水产品供应基地建设、支持水产品加工配送冷链物流建设、构建水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支持水产养殖绿色健康发展、开展工厂化循环水养殖、鼓励回运南沙海域水产品和支持深水抗风浪网箱、海上综合渔业台和养殖工船建设,为市民提供更多优质的水产品。(记者 苑伟斌)

对于大力发展远洋渔业,《措施》同样有八项扶持内容,具体有:支持升级现代化远洋船队、鼓励远洋渔业企业落户深圳、鼓励回运自捕水产品、支持水产品超低温冷库和远洋渔业基地建设、鼓励企业开发利用境外渔业资源以及支持提升国际履约能力。

深圳支持企业建造、改造或购置符合国家规定的现代化远洋渔船,采取“先建(改、购)后补”的方式,给予不超过总投资(不含进口设备)30%的一次补贴,单船资助的最高金额不超过广东省渔船补助标准,以新建专业南极磷虾捕捞加工船为例,单船资助的最高金额可达2亿元。对于落户深圳的远洋渔业企业、在深圳投资建设超低温冷库的企业和在境内外建设的远洋渔业基地的企业,《措施》均有详细补贴标准。

对于企业回运远洋自捕水产品进入深圳,将由专项资金提供一定的运输费用补贴,其中空运冰鲜金枪鱼每吨补贴17600元,海运超低温金枪鱼每吨补贴1500元,冷冻回运其他远洋鱼类每吨补贴1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