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开展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提升行动 多主体共享融合发展

8月3日,记者从省农业农村厅获悉,我省出台《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到“十四五”末,基本形成以家庭经营为基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依托、社会化服务组织为支撑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到2025年末,全省县级及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分别达到10000个和4500个;以家庭农场为主要成员的农民合作社达到1.2万个,农民合作社联合社达到500个,农业产业化省级示范联合体达到300个。

《意见》聚焦多举措强化规范运营、多主体共享融合发展、多路径提高经营能力、多渠道提升能力素质、多方式创新指导服务、多模式分享发展利益、多举措支持稳粮扩油、多途径参与乡村建设、多措施深化社企对接等九项重点工作。《意见》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品牌化经营,加强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和管理,打造地方知名“特”“优”农产品品牌,培育一批产业竞争力强、区域知名度高的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2022年-2024年,连续三年实施“耕耘者”振兴计划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以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家庭农场经营者为重点,突出规范建设、品牌创建、市场营销等重点内容,全省线上培训1万名以上、线下培训1000名以上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记者王秀娟 李东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