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启动水旱灾害防御(洪水防御)Ⅳ级应急响应 部分河流可能发生超警洪水

从河北省水利厅获悉,依据《河北省水利厅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规程》,8月6日18时全省启动水旱灾害防御(洪水防御)Ⅳ级应急响应。据预报,8月6日至10日,受冷暖空气共同影响,华北中部南部将有一次强降雨过程,以大到暴雨为主,局部地区将有大暴雨。受其影响,海河流域大清河、子牙河、永定河、北三河、滦河等河流将出现明显涨水过程,暴雨区内部分河流可能发生超警洪水。

8月6日18时,河北省自然资源厅联合河北省气象局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黄色预警。自8月6日20时至8月7日20时,承德市(宽城满族自治县、兴隆县)、唐山市(迁西县、遵化市、迁安市、丰润区、玉田县)、秦皇岛市(卢龙县、青龙满族自治县、海港区、抚宁区)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险较高(黄色预警)。

8月6日17时,河北省水利厅和省气象局联合发布山洪灾害气象预警。预计8月6日20时至8月7日20时,秦皇岛市(抚宁区、卢龙县、青龙满族自治县、昌黎县)、唐山市(遵化市、丰润区、玉田县)等地局地可能发生山洪灾害(蓝色预警)。

上述地区有关责任单位和监测人员要做好灾害监测、巡查、转移避险等防范工作。(记者苑立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