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四严禁!安徽发布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措施

日,根据《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安徽省结合实际,发布《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林业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措施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要求,各地要依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和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按照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顺序,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最大限度保护耕地。

全省永久基本农田要做到“一不四严禁”

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特别是保障稻谷、小麦、玉米三大谷物的种植面积。利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稻渔、稻虾、稻蟹等综合立体种养,应当以不破坏永久基本农田为前提,沟坑占比要符合稻渔综合种养技术规范通则标准。

永久基本农田要做到“一不四严禁”,即永久基本农田不得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湖造景、建设绿化带;严禁新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一般耕地则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在不破坏耕地耕作层,且在不造成耕地地类改变的前提下,可以适度种植其他农作物。

永久基本农田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

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实行年度“进出衡”。“进出衡”中的“进”和“出”,仅限于一般耕地与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间的相互转换,并在一个年度内实现“进出衡”。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符合占用的要按数量不减、质量不降的原则,在本地区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中补划,储备区中难以补足的,在县域范围内其他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中补划;县域范围内无法补足的,可在市域范围内补划;市域范围内仍无法补足的,在全省范围内统筹。

跨区域实行有偿调剂补划,有偿调剂补划价格按补充耕地指标异地调剂价格两倍执行,跨区域补划的面积,在开展耕地保护考核时对涉及地有关考核指标作相应调整。与此同时,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必要的灌排水设施、田间道路、农田防护林等配套建设少量占用或优化永久基本农田布局的,需在项目区内予以补足,项目区内难以补足的,县级人民政府要在县域范围内同步落实补划任务。

严禁为追求指标强行毁树造田、塘复耕

今后,安徽省将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对非法批准征收、占用耕地的严肃处理,对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依法从严处罚。重大典型案件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直接立案查处或挂牌督办。集中处理和曝光一批典型案件,震慑违法违规行为。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从事各种建设且未能消除违法违规状态的,将等量冻结所在县级储备库内补充耕地指标,县级储备库指标不够的,从设区市储备库中补足。此外,严禁各地为追求“进出衡”指标违背群众意愿强行毁树造田、塘复耕,损害群众合法利益;严禁为规避“进出衡”而对合理的设施农业用地不予备案,懒政不作为。(唐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