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失信彩铃”仅5天 便有两名失信被执行人“服软”

为刻意躲避债务的失信被执行人开通专属的“失信彩铃”,使其失信行为昭然于个人“交际圈”,这是深圳盐田区人民法院为进一步督促震慑失信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破解执行难题而采取的新举措。记者5月18日采访获悉,失信彩铃业务推行仅5天,便有两名失信被执行人“服软”。

“您好!您拨打的机主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已被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请谨慎与其交往并督促其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经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签订彩铃业务协议,盐田区人民法院日前已就该院执行案件开通首批“失信彩铃”。记者了解到,“失信彩铃”一经开通,任何人拨打失信被执行人手机号码后,都会听到上述这段警示提示的彩铃声。

盐田区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失信彩铃”的对象是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具体来说,申请执行人提出相关申请后,法院定期会向通讯运营商发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协助执行通知书》,核查被执行人在运营商登记的手机号码,并对所查询到的号码定制“失信彩铃”业务。

“开通前,法院还会向该手机号码发送通知,要求被执行人限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提示逾期将对其手机号码设置‘失信彩铃’,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被执行人承担。督促履行之后被执行人仍未履行的,法院将通知运营商对其名下手机号码启动失信彩铃提示。”盐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张勤美告诉记者,“失信彩铃”一经开通,被执行人不能自行取消,只有履行法定义务,由法院出具相关法律文书后,方可解除并恢复正常状态。

记者了解到,相比起以往“广撒网”式的曝光,“失信彩铃”集中在与失信被执行人关系密切的人群,针对更强,惩戒效果也更明显。

自5月5日以来,盐田区人民法院已先后对3名失信被执行人名下共7个移动电话号码开通“失信彩铃”。截至5月10日,已有两名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法院,请求与债权人协商还款。目前,两案已协商还款30万元,4个电话号码的“失信彩铃”业务也被相应终止。(记者 赵新明 吴禾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