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小卖部五年租金900多万是不是"羊毛出在羊身上"

蒋理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据报道,广东省肇庆市某中学小卖部5年租金达943万元,近日相关话题登上多个平台热榜,引发不少网友好奇:为什么校园里的小卖部租金如此之高?

据当地财政部门工作人员介绍,该中学小卖部是按程序公开竞价的,最后的租金是所有参与者竞价的结果。当地教育局表示,小卖部归属国资部门管理,竞拍的租金并不属于学校,开学后,局里会关注该小卖部的货品售价。

财政部门和教育部门的回应,未能消除家长和网友的担忧:学校小卖部5年租金高达943万元,肯定就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因为小卖部支付高额租金后,会把租金成本转嫁到学生身上。教育部门关注的小卖部的货品售价,也可能受高租金影响,因为小卖部经营商必定会考虑租金来定价;而国资部门收了高租金,也可能对小卖部的高定价开绿灯。

开在校园内的小卖部,必须坚持公益原则,如果完全按照市场经营那一套来收租金,就可能诱发小卖部提高售价,赚学生的钱。与竞拍提高租金相反,如果校园内要设置小卖部,有关部门应该减免经营商的租金,给予适当补贴,以降低小卖部货品售价,体现其公益性。

我国有关部门对校园内开设小卖部的态度是很明确的,中小学、幼儿园原则上不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2021年6月,教育部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四部门印发的《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中明确,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不得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和酒精饮料,不得对含糖饮料、调味面制品等零食进行广告宣传。

今年2月,市场监管总局联合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安部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明确中小学校、幼儿园原则上不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学校周边不得设置售烟、售酒网点。

这两个文件的差别是,前者要求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后者要求原则上不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这是考虑有少数学校、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可能需要设置小卖部,但就是设置小卖部也需要注意从严要求,包括从严把关货物质量,从严控制货物售价。

广东这所学校在校内设置小卖部,存在两大问题。其一,对设置小卖部的必要性是否进行过充分论证,除非极有必要,原则上不设置小卖部。当地教育部门、学校要向家长、社会公众公布具体论证情况。

其二,对小卖部的经营是否明确其公益性。从目前的操作看,小卖部房产所属的国资部门,是按市场方式进行小卖部招租的,因此,参与竞品的商家,也就会完全按照市场规则经营。由于小卖部在校内独此一家,具有一定的垄断性(如果校方进一步配合小卖部经营禁止买外卖或到校外购物),那么,小卖部完全可能以高于校外同类产品的定价销售货物,这就会偏离校内小卖部的公益性,增加学生和家长的负担。

对于广东肇庆这所学校的小卖部,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强督导,审查设置小卖部是否真有必要,是否存在违规行为,如果存在,应予以纠正。另外,应该引入家长委员会对小卖部的经营加以监督。虽然小卖部资产属于国资部门,但小卖部经营属于学校给学生提供的后勤服务,应当从维护学生合法权利出发,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加强对小卖部经营的监督。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