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风险防范中经济法的价值功能

1997年与2008年发生了全球共知的经济危机,这几次经济危机的发生无一不表明,经济存在法律方面的纰漏,同时也凸显出金融风险在进行防范时经济法在其中的地位与价值。经济的发展需要稳定,这就需要经济法维护市场中的秩序并将市场中的矛盾化解,同时还要将对金融风险防范的应对力提高。因此,有必要对经济法学在金融中的功能与价值进行研究。让经济秩序能稳定的进行,这就要政府的市场监管与宏观调控相结合,并在开展时注意把控金融中的经济法。现今,我们要在现实的实际中将经济法立足,并认真的去讨论经济法的作用与价值。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一、对金融中存在的风险特点进行分析

金融中存在的风险主要指在进行市场的竞争时,企业使用的管理方法不恰当致使企业自身面临经营的危机。每个企业都存有企业间相互合作的关系以及在经营时管理与环境随时的变化,进而致使一些企业把自己内部的管理存在的风险有传向其他的企业,进而导致企业出现的问题与风险逐渐的扩大,甚至会将整个行业波及。根据我们中国当前的发展局势看,应该对金融中存在的风险进行多加防范。社会经济在持续发展的今天,每个行业间都存有一定且密切的联系,进而形成了长长的关系链。因此,要对金融中存在的风险进行深刻的认识与学习,了解金融中出现风险对经济产生什么样的影响,进而对企业间的关系进行平衡。如果不能对金融中存在风险进行有效防控,那么就会出现更大的金融风险。依过去的金融危机看,金融存在的风险犹如定时炸弹具有不确定性。

二、经济法所具有的特点同时在金融风险中的作用与价值探讨

(一)经济法所具有的特点

经济法所具有的特点之一是有健全性。根据我国现今的金融运作所处的环境看,经济法有一定的影响作用,同时对于法律法规等层面有着较好的效用,进而使我国的经济市场与整个的金融产业发展得到促进,帮助相关的行业解决一些发展中产生的不足,使得我国在经济发展时稳定进步,这些明确凸显出了经济法的稳定与持续的特点。自改革开放以来,为了全面的奔向小康国人在党的带领下不断地努力发展,随之经济也产生了质的飞跃,因此,经济法理应不断的被充实与完善,对于今后经济进行活动开设以及金融产业的建树等都是有益的。触及的规模具有广泛性是经济法的第二个特点。现今的中国经济体系有综合性、多元化的特点,而经济法则是我国经济持续前进的核心法律,因此,通过对经济法的学习研究应全面且多角度的对我国各个活动的相关领域以及金融建树等方面进行思考讨论,如,如何更好的对以上几个领域的发展进行满足等。进而让经济法对其进行合理的规范以及一些管控。社会在不断的进步,经济法也在不断的的修订,在修订的过程中其所触及的领域在不断的变多,内容也渐渐完善,由此可看出经济法存在的价值。

(二)在金融风险中经济法所存在价值作用

发生金融风险危机,如1997年的亚洲危机与2008年美国危机等,对其进行原因分析,由此可以看出,爆发危机的主要原因是对法律在经济中的纰漏,发展经济不能没有法律的管理,即经济离不开法律的约束,而法律则又是对经济进行保护。特别是现今经济正飞速发展的我国中,经济法对金融存在的风险中的价值与作用不能被忽视。经济法的价值主要表现在两个地方:一个是安全,另一个是价值。法律中相同的价值意向是安全,即使不一样的法律对保护的权益也是不一样,但其本质是一样的。安全是所有的核心,但安全的定义也是不尽相同,这是因为法律不同所产生的定义不同。如,刑法是用于保护人、社会、国家等安全;民法是用于平等主体在经济中的安全,而经济法则是对国民经济进行保障。针对金融产业,经济法所呈现的安全特性在其行业的主要体现是金融安全。金融存在的风险非常普遍,而金融的安全与风险、危机是相互的对应又是紧密的联系。2008年美国的金融危机中,主因就是法律的疏忽,因此,我们要注意并从中总结,不断地对我国金融产业中的法律进行完善,进而使我国在发展经济时环境与金融产业平稳运作。公平和效率的存在则是经济法的又一价值作用。经济法中的公平是指在法律关系中的主体,都有享受平等利益。经济市场活动中经济与效率关系着经济的稳定发展。国家曾指出:初次与再次分配都要处理好公平与效率,我国的分配制度是按劳分配且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很好的体现了公平与效率的平衡,进而推动经济的发展。经济在发展中受到法律的保护,同时法律又合理的对经济进行管控。所以,经济法所展现的特性价值对金融存在的风险有防范作用。

二、经济法对金融中存在风险的进行防范应用

(一)完善立法

完善立法对金融产业中的风险防范非常的重要,为了金融产业的市场环境更加的平稳健康,对金融经济法进行完善,进而让经济法能对风险应对自如。对金融市场中的法律进行完善时,还应该加强对金融公司法律的建设,进而使立法能完整且有效,使得我国市场环境稳定经济迅速发展。

(二)加强对金融产业市场的宏观调控与市场内部的监督管理

全世界的金融股行业里,政府在金融产业中有着重要的作用,那就是对其进行调控,因此,政府应科学合理的运用经济法对金融市场进行管控。政府在进行管控时,还应注意对金融产业进行改革和发展的引导,保证对金融产业进行调控的同时有效的对风险进行防范。政府对金融市场加强监察把控,而金融产业内部也同样也应有所作为,如,对市场进行内部的管理与监察等。我国的金融产业起步较晚,在发展过程中仍有一些不足,所以,这就需要金融公司内部制定制度,同时接受政府的监督,且为经济法的使用提高保障。对金融存在的风险做防范时,要极力的发挥经济法的特性与作用,同时还要政府对市场进行把控以及内部监察,进而有效的对风险防范。

(三)互联网技术与经济法相结合加强

互联网随着发展几乎全部普及,我们也应紧跟时代的脚步将互联网技术运用至金融风险的管理把控中。使用互联网对金融存在的风险进行监管,并用全覆盖与全方位且24h能时刻检测的系统,此系统还能自动的向金融负责人发送消息,还能对需要监测的金融风险进行重点监测。由此可以看出,使用网络监测对金融风险的重要性,网络的存在方便了对金融风险的监督管理。所以,为更好的防范风险就需要互联网技术与经济法相结合,进而提高防范的能力。

以上对经济法的特性与价值作用及金融产业中存在的风险进行分析,由此看出,经济法在金融产业的作用,及风险的应对等,所以,要对经济法进行深入的了解与学习进而合理的使用。进而能防范金融中出现的风险并做好应对措施,同时还能带动社会经济产生效益。为此,我们应不断对经济法加以强化。

(作者:张峥,硕士研究生,讲师,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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