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推荐:中消协:建议再次修订《消保法》完善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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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3月8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李若一 实习生 王梓君)今天,中国消费者协会(以下简称“中消协”)发布《2022年个人信息保护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指出,当前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权益问题仍需引起社会各方高度重视,强化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亟待立法、司法、行政、社会等层面综合施策。
《报告》认为,我国对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构建经历了由刑事规制到民事规制、由原则性规定到具体规则的发展过程。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以《民法典》为基础,以《个人信息保护法》为核心,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安全法》《电子商务法》《数据安全法》为重要组成部分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体系。
近年来,网信、公安、文旅、工信、市场监管等部门通过开展“净网行动”、“清朗行动”、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App安全认证等行动与活动,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权益的行为,为营造良好消费环境作出了贡献。但当前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权益问题仍需引起社会各方高度重视,其问题主要表现在违反处理的必要性原则、违反个人信息处理质量原则、违反“告知-同意”规则、侵害个人信息权益的损害赔偿范围有待确定等方面。
对此,《报告》从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角度提出四点建议,强调立法、司法、行政、社会层面的综合施策。
立法方面,《报告》建议再次启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订,完善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法律制度。中消协指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距离上次修订至今已近10年,随着近年来数字经济的兴起,作为规制个人信息集中收集与大数据产品集中应用的消费市场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应当及时做出修订,以回应党的二十大对“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的要求。
司法方面,应总结经验,针对责任界定、损害赔偿等争议问题及时出台配套司法解释,对法律的适用进行统一指导,推广公益诉讼保护方式,鼓励可以提起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诉讼的主体,积极提起公益诉讼,从而在更大的规模上规范消费者个人信息处理行为,提高司法保护水平。
同时,应加强行政治理,惩治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权益的违法行为。执法部门要处理好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关系,提高执法能力,利用科技手段创新监管方式、加大监管力度、提高执法效率,并通过构建绿色沟通渠道,加强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
在社会层面,《报告》建议强化社会共治,积极发挥消协组织作用,持续加强消费教育,提升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行业企业自律自治,共建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社会共治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