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修改:引导商标注册回归“注册为了使用”的制度本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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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2月22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见习记者 朱彩云)还有6天,新的《商标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就将截止。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今天举行的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一级巡视员吕志华介绍了征求意见稿涉及的六方面修改。

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一级巡视员吕志华。国家知识产权局供图

她说,在顺应新时代发展要求方面,新设“商标注册的条件”一章,明确注册要求,强化商标使用、品牌建设和公共服务等内容。在进一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方面,明确商标恶意注册申请情形及应负法律责任,引入商标强制移转和公益诉讼制度,系统规制商标恶意抢注。

在优化商标授权确权程序方面,规制长期存在的同一商标重复循环注册,着力解决权利重复授予带来的一系列问题,降低消费者识别商品真实来源的负担。

她说,要继续强化商标使用义务。引导商标注册回归“注册为了使用”的制度本源,增加商标使用承诺和商标使用情况说明制度,清理闲置商标,释放一大批好商标资源,解决市场主体注册难题,使真正有使用需求的市场主体能够依法取得优质商标注册。

作为我国改革开放后颁布的第一部知识产权专门法律。商标法自1983年实施以来,已经过四次修改,在保障商标权利人和生产经营者利益、促进市场经济繁荣发展、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22年,针对商标领域公共利益平衡不够、专有权利保护不足、商标使用不充分、以及规制恶意抢注、权利滥用和恶意诉讼不足等情况,国家知识产权局加快推进新一轮商标法的全面修改工作,《商标法修订草案》已于今年1月13日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期是到2月底。

吕志华在发布会上说,目前,已陆续收到社会各界的意见反馈。下一步,该局将对收集到的意见进行认真梳理和研究,不断完善草案内容,积极推动立法进程,力争早日提请审议通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