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和教育部印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官网消息,日,财政部、教育部联合印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指出,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重点使用方向包括:支持40周岁以下青年教师提升科研创新能力,支持在校优秀学生提升基本科研能力;支持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建设,支持科研创新台能力建设;开展多学科交叉的基础、支撑和战略研究,加强科技基础工作等。

《办法》要求,基本科研业务费用于支持青年科研人员的比例,一般不低于年度预算的50%。本科研业务费不得开支有工资收入的人员工资、奖金、津补贴和福利支出,不得分摊学校公共管理和运行费用,不得开支罚款、捐赠、赞助、投资等,也不得用于按照国家规定不得列支的其他支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官网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