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焦津洪:资本市场法律体系“四梁八柱”基本建成

对于现阶段的资本市场法制建设,中国证监会首席律师焦津洪表示,资本市场法制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资本市场法律体系“四梁八柱”基本建成。

在8日举办的第二十六届中国资本市场论坛上,焦津洪指出,科学完备的法律制度是资本市场功能发挥的基础,证监会始终高度重视资本市场法律制度的建设。

他表示,目前,资本市场已形成以《公司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为核心,以《刑法》、《企业破产法》为支撑,以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为主干,以证券期货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行业协会自律规则为配套的有中国特色的中国资本市场法律体系。

焦津洪说,过去几年间,行政和解制度、集体诉讼司法解释等出台实施,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得到了体系化的完善和升级,行政处罚、民事赔偿、刑事惩戒相互衔接,立体化的法律责任体系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与此同时,资本市场违法违规的成本大幅度提高,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体制机制加速健全。

“去年,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围绕完善资本市场违法犯罪法律责任制度体系,健全证券执法司法体制机制等七个方面,提出了27条具体举措,这在中国资本市场30多年的历史上,还是首次。”焦津洪说,证监会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对于意见的贯彻落实,经过将近一年的努力,意见中的大部分任务都取得了重要的进展。

例如,打击资本市场违法活动协调工作小组成立,并召开了第一次会议;设立最高检驻证监会的检察室;依法从重从快查办重点地区重点领域的典型案件;首例证券诉讼判决生效等。

焦津洪指出,下一步,证监会将继续坚持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九字方针,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持续加强资本市场法制建设,为加快建设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提供更加坚实的法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