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单证券集团诉讼执行后续:账户注销或异常投资者可申请受偿

首单证券集团诉讼执行之后,因账户注销或存在其他异常情况、尚未收到判赔款项的投资者,可按要求提交材料申请受偿。

12月31日,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下称“投服中心”)针对近期首单特别代表人判决执行后投资者关心的问题,经与康美药业(即*ST康美,600518.SH)破产管理人等各方沟通,补充答投资者问:

1、因账户注销或存在其他异常情况,尚未收到判赔款项的投资者该怎么办?

第一步:请投资者通过微信小程序“广州微法院”——“微诉讼”——“代表人诉讼”,输入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并实名验证后,点击“特别代表人诉讼原告应获赔偿金额查询”,选择居民身份证信息或一码通账户号码查询,查询是否获赔和具体金额。

第二步:如投资者通过第一步方式已查询到本人应获赔金额,但资金账户尚未收到款项,请联系开户证券公司查询。

第三步:如投资者账户注销或存在其他异常情况,请投资者注意查看康美药业管理人已发出的短信通知,并至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查看《关于尚未领受现金、股票的虚假陈述集体诉讼债权人提供账户与身份信息的通知》,及时按要求提交材料。

2、账户注销或存在其他异常情况的投资者,为什么需要主动配合提供材料?

新《证券法》创设的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具有“默示加入、明示退出”的特点,投资者除明确向法院表示不参加该诉讼的,都成为案件原告,分享诉讼成果。

为推进制度落地,投服中心作为五万余名投资者的代表人参加诉讼,一审获胜诉判决。52037名获判投资者群体数量庞大,分布在天南海北,为真正实现投资者“躺着收钱”,判决生效后,投服中心与康美药业破产重整管辖法院、康美药业破产管理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国结算”)等各单位形成合力推进执行。关于现金部分,康美药业根据广州中院判决的投资者名单及金额,将现金转至中国结算,中国结算再转至各投资者开户证券公司,最终分配至投资者资金账户。

但在各方协同助力投资者“躺着收钱”的过程中,部分投资者账户存在注销或其他异常情况,导致无法按上述方式直接分配。康美药业破产管理人已在最高人民法院建立的“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了《关于尚未领受现金、股票的虚假陈述集体诉讼债权人提供账户与身份信息的通知》,告知这部分投资者及时申请获偿。相应投资者系本案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请及时配合申请。

3、如投资者因此前未注意到,超过了《关于尚未领受现金、股票的虚假陈述集体诉讼债权人提供账户与身份信息的通知》要求的提供材料的七日时限,有什么法律后果?

已获判赔但因账户注销或异常、尚未获赔的投资者,后续仍可根据《关于尚未领受现金、股票的虚假陈述集体诉讼债权人提供账户与身份信息的通知》的要求申请受偿,但受偿时间或相对较晚。

4、关于判赔金额50万以上三百余名投资者的信托收益权,后续如何受领?

待财产权信托设立完毕后,受托人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会直接联系有信托权益的投资者,请投资者根据要求配合准备材料进行登记。

回顾首单特别代表人诉讼康美药业案过程:

2020年5月,证监会对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12月31日,11位投资者向广州中院提交立案申请,并申请适用普通代理人诉讼审理。

2021年3月26日,广州中院发布普通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投服中心于同日发布《投服中心接受康美药业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投资者委托的说明》。

4月8日,投服中心向广州中院提交特别代表人诉讼转换申请。

4月16日,广州中院发布特别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标志着中国资本市场首单特别代表人诉讼正式成立。

4月23日,投服中心向中国结算调取康美药业案权利人名单,于4月30日向广州中院提交。

5月28日,广州中院召开康美药业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庭前会议。

6月4日晚,康美药业公告收到揭阳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

6月12日,广州中院发布《特别代表人诉讼原告资格查询公告》,供投资者线上查询本案原告名单。

7月22日,投服中心代表康美药业特别代表人诉讼全体原告债权人,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

7月27日,康美药业证券虚假陈述特别代表人诉讼案在广州中院一审开庭,原告代表人投服中心委托律师出庭参与诉讼。

8月10日,康美药业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揭阳中院召开,投服中心代表全体原告债权人通过网络方式参会,被选为9家债权人委员会委员之一。

11月12日,广州中院作出一审判决,投服中心代表的52037名投资者共判获赔约24.59亿元。目前,判决已生效。

11月13日,康美药业《关于投资者民事诉讼索赔进展的公告》中提及,将根据判决,向21名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被告依法主张相关权利。

11月15日,康美药业破产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投服中心代表全体原告债权人通过网络方式参会。

11月19日晚,康美药业发布公告,二债会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根据重整计划,康美药业债权人的债权经确认后将全部清偿。其中,50万元以下的债权部分,将全额现金清偿;超出部分将以股抵债、信托收益权等方式予以清偿。证券虚假陈述集体诉讼案确认后的赔偿发生法律效力后也将按此清偿。

11月26日晚,康美药业发布了《关于法院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的公告》,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

12月21日,投服中心首单特别代表人诉讼开始执行,52037名投资者将以现金、债转股、信托收益权等方式获偿约24.5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