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华生物谴责子公司不配合审计,公司股价跌超6%
12月28日,科华生物低开低走,截至发稿,股价跌超6%,报13.89元,总市值约71.5亿元。
12月27日晚间,科华生物发布公告称,公司依法持有其62%股权的控股子公司西安天隆科技有限公司和苏州天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分别称“西安天隆”、“苏州天隆”,合称“天隆公司”)不配合审计工作,科华生物表示最强烈愤慨和谴责。
公告显示,天隆公司董事、总经理李明于12月25日通过电子邮件向科华生物董事长、总裁和财务总监发送了《审计工作回复函》,天隆公司以科华生物与彭年才、李明、苗保刚、西安昱景同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间的仲裁案件导致科华生物所持天隆公司62%股权被冻结,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已裁定禁止科华生物行使西安天隆62%股权的全部股东权利,以及向科华生物开放财务资料存在商业秘密泄露风险为由,明确表示目前无法配合科华生物预审会计报表以及后续的审计工作。
对此,科华生物表示,天隆公司在《审计工作回复函》中提出的所谓“理由”完全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对于李明等天隆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视证券市场规则和公司规范运作要求,漠视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表示最强烈愤慨和谴责。
此外,公告中还提到了一起仲裁案件。科华生物于7月14日发布公告称,公司于7月13日收到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发来的《争议仲裁案仲裁通知》及其附件仲裁申请书等,申请人彭年才、李明、苗保刚、西安昱景同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要求科华生物支付剩余投资价款总计105.04亿元。
对于该仲裁案的进展,科华生物也在27日的公告中指出,截至本次公告披露日,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曾两次安排开庭审理本次仲裁案件,皆因仲裁申请人的原因而不得不取消,致使本次仲裁案件至今未能开庭审理。
公司认为,仲裁申请人一方面利用其管理天隆公司之便,消极对待、推延乃至拒不配合上市公司委托的审计机构对天隆公司的正常年度审计工作,一方面又以天隆公司的财务经营数据系本次仲裁案件重要事实尚待形成为由拖延本次仲裁案件的庭审程序,其本质目的就是拟造成本次仲裁案件处于“久拖不决”的状态,变相给公司施加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