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出生率全国倒数第二,吉林最高20万婚育消费贷鼓励生育
吉林鼓励生育放大招了。
据吉林省人民政府网12月23日消息,近日,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提出了一些鼓励生育的措施。其中,将实施生育奖励政策。支持各地依据现行普通公办托、幼机构保教费收费标准,对按政策生育二孩、三孩家庭,在子女3周岁或6周岁前,给予一定比例的激励奖励,省级财政将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同时,提供婚育信贷支持。支持银行机构为符合相关条件的注册结婚登记夫妻最高提供20万元婚育消费贷款,按生育一孩、二孩、三孩,分别给予不同程度降息优惠。
根据第一财经记者梳理,为符合条件夫妻提供婚育消费贷款,这也是全国首例。
人口专家、广东省人口发展研究院院长董玉整教授对第一财经分析,吉林已经连续多年人口总量负增长,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形势比较严峻,必须要有大手笔、大力度,才会逐渐见效,扭转持续下滑趋势。
《方案》提到,第七次人口普查显示,吉林省既有生育率降低、老龄化加剧等全国人口发展普遍规律,又有自身特点和有利因素,人口再生产类型从“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转向“低出生、低死亡、负增长”趋势,人口规模有所减少。
七普数据显示,吉林全省总人口为24073453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减少3379362人,10年间减少12.31%,年均减少1.31个百分点。
从人口年龄结构来看,包括吉林在内的东北地区的劳动年龄人口(15~59岁人口)占比并不低。其中,黑龙江这一占比达到了66.46%,位居全国第7;吉林达65.23%,位居第13;辽宁达63.16%,位居第20。但这里面的一大原因是,东北的出生率很低,0-14岁人口占比低。其中,黑龙江0-14岁人口占比仅为10.32%,辽宁为11.12%,吉林为11.71%,在全国均处于后五名之列。
根据第一财经记者梳理,从出生率来看,2019年,黑龙江人口出生率位列全国倒数第一,吉林倒数第二,辽宁倒数第三。
吉林大学东北亚研究院教授衣保中对第一财经分析,近年来东北经济下行压力大,就业机会少,部分年轻人口外流,这也影响了出生率。另一方面,过去东北的计划生育执行较好,尤其是东北城镇化早,很多就业人员在国企、行政计划单位,体制内的人员占比较大,过去计划生育执行得比较严格,独生子女多,目前这批独生子女进入婚育阶段,因此出生率也比较低。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已有吉林、安徽、黑龙江等8个省份提出实施育儿补贴或生育补贴制度。甘肃会泽县和四川攀枝花市也出台了具体奖励的细则。此外对生育二孩、三孩家庭,江苏海安提出给予购房优惠,甘肃会泽提出给予购房补助。在保障性住房方面,对于多孩家庭,予以优先照顾。
此次吉林发布的《方案》还提出,对按政策生育二孩、三孩夫妻创办小微企业,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董玉整分析,此类政策具有积极意义,后续各地可以结合自己的情况出来相关措施。
展望未来,将有更多的地方出台发放生育补贴、提供税收优惠等方面的支持。另外,在鼓励生育过程中,如何降低女性生育机会成本已成当务之急。
董玉整对第一财经分析,未来要围绕建立健全生育各项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机制”,在切实减轻年轻父母生育、养育、教育成本的同时,也要切实考虑用人单位尤其是企业的实际负担,要避免只给增加假期的政策没有减少假期成本措施的现象。“一定要采取措施调动用人单位尤其是企业的积极性,让用人单位尤其是企业真正自觉自愿地为构建社会友好型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也只有这样,才能实际地避免用工过程中性别歧视的现象,构建育龄妇女-孩子母亲与用人单位尤其是企业之间的和谐关系。”董玉整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