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交所现场检查开启,非标融资业务迎末日穷途

金交所再迎强监管。据证监会官网12月17日消息,近日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下称“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证监会)部署开展金融资产类交易场所(下称“金交所”)现场检查工作,要求聚焦金交所非标融资业务,穿透原则下准确识别金交所业务类别,全面摸清其业务底数和风险情况。

近年来,国内各地金交所在有力补充交易所和银行间市场资产证券化交易的同时,也出现了交易所乃至“伪金交所”无序扩张现象,成为非标债务融资的灰色地带,被视为部分第三方财富管理公司、房地产企业的地下融资渠道。随着资管新规整改大限临近,有业内人士认为,非标融资的最后一道“防线”也将被破除。

金交所监管加码

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在13日主持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时曾提到,要稳妥化解债权违约风险,对“伪私募”“伪金交所”等风险深入开展整治。17日,联席会议办公室表示,已经致函29个辖内有金交所的省级政府办公厅,要求立即组织省级地方金融监管局商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派出机构开展对辖内金交所的现场检查工作。

事实上,联席会议对金交所的专项整治工作已经开展一年多。按照整治要求,金交所应当恪守合规性、区域性、非涉众的原则;不得为发行销售非标债务融资产品提供服务和便利,严控新增、持续压降各类非标融资主体的融资业务;禁止金交所为房地产企业(项目)、城投公司等国家限制或有特定规范要求的企业融资;严格落实不得直接或间接向个人销售产品、不得跨省异地展业的底线要求;不得新设金交所,辖内已有多家金交所的,根据“一省至多一家”原则推进整合工作。

所谓金交所,即资产持有者通过出手某类资产或者暂时让渡某种资产权利获得融资的交易平台,主要功能是撮合、促进金融资产交易的达成,主要从事债务融资工具产品的发行与交易,涉及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债权资产、信托、保险、私募股权、黄金等交易,属场外交易市场的一部分。相比证监会管理下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现新三板基础层、创新层)、区域性股权交易所(新四板),以及央行管理下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金交所的定位更倾向于区域性的银行间市场,发起设立股东多为地方国资/产权交易所、大型集团、互联网金融平台等。

2010年5月,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下称“天金所”)、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下称“北金所”)先后成立,成为最早的两家金交所,其中北金所作为金融类国有资产交易平台,股东不仅包括北京国资委控制的北京产权交易所,还有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信达投资、华能资本等。而天金所的股东除天津产权交易中心、长城资产外,还曾引入蚂蚁集团作为第一大股东(2021年3月退出,现大股东为自然人杨建荣控股企业杭州融津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同年,安徽金交所、贵阳金交所、重庆金交所也先后成立。截至2011年年末,国内金交所数量已经升至12家,分布在广东、辽宁、四川、湖北等多个地区。

地方政府设立金交所的初衷多是为国有资产、非标资产的处置和转让提供新的渠道,优化区域金融资源配置。但因为初期缺乏规范管理,金交所的设立和交易活动违法违规问题日益突出。在此背景下,国务院在2011年、2012年先后出台了国发〔2011〕38号和国办发〔2012〕37号文件等清理整顿政策,明确金交所审批权限归入省级政府,取得“交易所”注册资格还需通过部际联席会议验收。自此之后,大量金融资产交易中心、互联网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和股权交易中心等代替“交易所”在各地成立,并吸引了不少民营股东入局。截至目前,国内经省级政府批准注册成立的金交所性质场所至少有70家,其中浙江、江苏、陕西、辽宁、黑龙江等地数量居多;但以“交易所”为名的只有12家。而除此之外,还有大量打着政府批准的旗号变相从事交易场所业务的“伪金交所”。

为贯彻落实38号文精神,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会议自2012年2月以来已经连续召开五次,其中在去年12月明确提出,严控交易场所数量仍是清理整顿工作的重点之一。而去年10月财政部印发的《规范产权交易机构开展金融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管理暂行规定》也对各省级财政部门提出要求,即按照联席会议“同一类别交易所原则上保留一家”的要求,对具备展业基本条件的本地区承办地方金融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业务的机构进行确认与公开。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主任曾刚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当前金交所的行业生态现状的确较难判断,其中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公开信息不足。

地下融资灰色地带

从整治成果来看,联席会议办公室透露,目前金交所数量已经减少三分之一以上,非标融资规模和涉及投资者人数大幅下降,金交所无序扩张和野蛮生长势头得到遏制,风险明显收敛。

但数量上的无序扩张只是风险之一,业务乱象同样是整治难题。联席会议办公室提示,近一个时期,部分金交所的非标债务融资存量业务压降不力,甚至违规为房地产企业非标融资提供便利;部分金融机构利用上述平台以交易为名,行融资之实违规展业;一些金交所异地展业、相关机构向个人销售产品的问题仍然存在。

从业务分类来看,金交所的主营业务有基础资产交易、权益资产交易、融资类业务、中介类业务四大类,但主要交易模式是发行定向融资计划和定向投资计划。有业内人士表示,自2018年《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以及资管新规陆续出台之后,银行资金通过资管产品向企业输血的通道基本被堵死,不少融资方与金融机构开始转向金交所挂牌发行直接融资产品,最受欢迎的就是定向融资计划,即融资方通过金交所以非公开方式(每款产品不超过200人)募集和转让,约定一定期限还本付息。除了金交所和发行方,定融往往还涉及增信方、承销商、受托管理人等。相比信托、资管,定融不仅实现了“去中介”,而且起投门槛较低、收益更高,叠加多数金交所对政府“背书”的宣传,对投资者的吸引力增大。另一方面,互联网金融的兴起也助推了金交所的扩张步伐,但为防止交叉传染风险,监管部门先后发布多份文件规范双方合作。

金交所的火爆在民营资本的热情中得到证实。以大连金交所(下称“大金所”)的第二大股东中科金财为例,该深交所上市公司在2016年前曾大力布局金交所,入局大金所和安徽金交所后,表示要在全国范围内投资和经营近10年优质金交所。当时有券商点评称,非标金融资产由于高收益型能满足大类资产配置和风险资金要求,具备广阔的市场空间,而金交所是非标金融资产交易的重要场所,中科金财正是因为卡位非标金融资产交易的重要通道。

而在不少业内人士看来,部分企业通过财富管理公司借道“伪金交所”违规发行大量“理财产品”进行自融。类似的模式过去在房地产行业同样盛行,相伴而生的是一些私募债违约、非法募资频发。据联合资信统计,因为非标产品的信息不透明,自2018年以来,非标类信托计划、债券融/投资计划违约数量飙升。有业内人士举例,通过金交所,真实融资方可以将一笔1亿元的融资需求分拆为100份,100个独立的私募产品最多可以分别对应200个投资人,募资难度大大降低,但风险难以估计。

自资管新规出台以来,监管对于非标产品的压降政策不断。不少业内人士认为,随着整改大限到来,非标类产品也将逐渐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