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光集团发声明:健坤集团和赵伟国个人散布不实信息,管理人坚决反对
12月16日晚,紫光集团发布声明称,近日,管理人注意到紫光集团少数股东健坤集团和实控个人赵伟国散布有关紫光集团债务风险处置的不实言论。
声明中指出,过去几年中,赵伟国操纵紫光集团频繁通过巨额融资开展境内外并购扩张,导致负债规模过大,加之经营管理不善,紫光集团2020年爆发债务危机,现金流枯竭,无力偿还境内外巨额到期债务,集团和下属实体企业面临资产查封、账户冻结、融资枯竭等重大风险,企业经营陷入难以维系的严重困境。2020年11月,清华控股引入专门工作团队(后转为清算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依法合规开展债务风险化解工作,并逐步稳住企业基本面。
紫光集团表示,下一步,按照北京市一中院关于召开紫光集团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将于12月29日召开会议表决重整计划。管理人欢迎广大债权人等相关方就紫光集团破产重整后续工作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管理人将继续恪尽职守,依法履职,更好地完成紫光集团司法重整工作。就健坤集团和赵伟国个人散布不实信息,企图干扰并影响紫光集团司法重整工作进程,管理人坚决反对,并将采取措施依法追究相关个人和单位法律责任。
紫光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严正声明
近日,管理人注意到紫光集团少数股东健坤集团和实控个人赵伟国散布有关紫光集团债务风险处置的不实言论,现将有关情况澄清及声明如下:
紫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集团)由清华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华控股,清华大学校企平台)持股51%、北京健坤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坤集团,由赵伟国个人实控)持股49%。赵伟国以少数股东实控人身份担任紫光集团董事长,并负责企业经营管理。过去几年中,赵伟国操纵紫光集团频繁通过巨额融资开展境内外并购扩张,导致负债规模过大,加之经营管理不善,紫光集团2020年爆发债务危机,现金流枯竭,无力偿还境内外巨额到期债务,集团和下属实体企业面临资产查封、账户冻结、融资枯竭等重大风险,企业经营陷入难以维系的严重困境。2020年11月,清华控股引入专门工作团队(后转为清算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依法合规开展债务风险化解工作,并逐步稳住企业基本面。
2021年7月9日,债权人以紫光集团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申请对紫光集团开展破产重整。7月1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受理紫光集团破产重整并指定紫光集团清算组担任紫光集团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管理人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履职尽责,依法合规开展债权申报和审查、选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审计评估、引进战略投资人并开展尽职调查和投资报价等工作。在战略投资人招募和遴选过程中,管理人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采用公开招募方式,公平、公正、公开面向全社会广泛招募战略投资人,全程接受法院、债权人等各方监督,及时有效向债权人披露招募进展情况,充分维护包括债权人、债务人在内的各相关方合法权益。
在多轮市场化竞价后,所有战投提供的最高报价仍然无法覆盖紫光集团全部债务,即所有愿意参与战略投资的战投均认为紫光集团资不抵债。经过债权人、管理人、监管机构等共同选定第三方专业机构审计,截至2021年6月30日,紫光集团重整主体所有者权益为-442.78亿元;经过债权人、管理人、监管机构等共同选定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估,截至2021年6月30日,紫光集团重整主体资产客观公允的市场价值约1214.78亿元,匹配拟化解债务约1376.09亿元,证实紫光集团资不抵债。以上表明,紫光集团在赵伟国的经营下,清华控股和健坤集团在紫光集团的股权价值已经为负,造成损失。
依照破产重整法律要求,管理人已于12月10日在全国企业破产网上发布战略投资人中选公告,于12月13日向债权人发布紫光集团重整计划草案,各项工作进程均依法合规。根据紫光集团重整计划草案,有财产担保债权和120万元以下小额债权,将能实现全额现金清偿;普通债权中120万元以上部分提供不同清偿选择方案,清偿率预计可达到95%以上至100%。
下一步,按照北京市一中院关于召开紫光集团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将于12月29日召开会议表决重整计划。管理人欢迎广大债权人等相关方就紫光集团破产重整后续工作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管理人将继续恪尽职守,依法履职,更好地完成紫光集团司法重整工作。就健坤集团和赵伟国个人散布不实信息,企图干扰并影响紫光集团司法重整工作进程,管理人坚决反对,并将采取措施依法追究相关个人和单位法律责任。
管理人将坚定不移、依法有序推进紫光集团司法重整工作,希望广大债权人和社会各界继续予以关心和支持,共同推进紫光集团早日重整再生,健康发展。
特此声明。
紫光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