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省设立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缓解1.8亿家庭养老难

近年来,第一代独生子女的父母陆续进入老年,他们的养老问题颇为引人关注。近期,多省份密集修改当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在修改后的条例中,多地增设了独生子女陪护父母假。

例如,修改后的《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的独生子女家庭,独生子女父母年满六十周岁,患病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其子女所在单位给予每年不少于十五日的陪护假。

修改后的《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年满六十周岁,因病住院治疗期间,其子女每年可累计享受十五天的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视为出勤。

湖南省此前对外公布的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中,在“修改依据和理由”一栏中提到:独生子女父母步入老年后,面临着在生病住院期间无人照料、动手术无人签字等困难,设立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让独生子女在父母住院期间有时间照料父母,解除年老独生子女父母的现实困难,有利于保障响应党和国家号召、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

11月6日,省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沧州青县康泰养老护理中心护理人员与老年人一起折纸。新华社。

在“修改依据和理由”一栏中,该文件还提到:据了解,现行地方性法规中,天津、山西、内蒙古、河南、湖北、广西、黑龙江、福建、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宁夏、新疆等16个省份已明确了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本轮地方性法规修改中,12个省份拟增加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

也就是说,截至目前,已经有28个省份设立了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陪护假)。

人口专家、广东省人口发展研究院院长董玉整教授对第一财经分析,中国现有独生子女大约1.8亿人。独生子女政策的普遍实行,正是伴随改革开放进行的。也就是说,从此以后,作为独生子女父母的老人在老人中所占的比例会越来越高。随着年岁越来越大,很多人的子女也不在身边,他们越发孤独,生活自理能力也越来越弱,逐渐变成亚健康、不健康、疾病缠身的老人,特别需要亲情关怀、生活照料、心灵抚慰。因此,探索设立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制度,特别符合60岁以上老人们的实际需求,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

另一方面,无论是延长的产假、增设育儿假、护理假等假期,职工在休假期间,薪酬、福利待遇不变。董玉整分析,这些确实增加了用人单位的用工成本。不过,用人单位要充分调动本单位的各种资源,从本单位的实际出发,合理安排各类假期,包括必要时实行弹性工作制,优化配置人力资源,让员工在充分合法享受各类假期的同时,更加激发员工对单位工作的热爱与执着,更加自觉地做好本职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为单位和事业发展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