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个人收款码转为商户码,街边小贩怎么办?
27日,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部门对“收款二维码不能使用”等市场误读进行了澄清。随后,舆论焦点从“微信支付宝收款码还能不能作为经营收款”转为“个人收钱码还能否使用”等问题。
实际上,“微信、支付宝收款码不能用于经营收款”这一市场误读,背景是基于10月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银发〔2021〕259号)》(下称《通知》),央行对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提出的管理要求。
《通知》中规定,对于具有明显经营活动特征的个人,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应当为其提供特约商户收款条码,并参照执行特约商户有关管理规定,不得通过个人收款条码为其提供经营活动相关收款服务。
此次文件是否会影响到数量较多、范围较广的街边小贩?个人收款码还能否用于经营收款?商户收款码与个人收款码在使用中有什么区别?这一规定对消费者将带来哪些影响?若想将个人收款码转变为企业收款码,需要哪些步骤?
个人收款码需申请转为商用收款码
26日,一则关于“明年3月1日,微信支付宝收款码不能作为经营收款”的消息冲上热搜,被热议的一个原因在于市场对于收款码到底能否商用存在误读。
实际上,收款码分为企业和个人两种,央行在《通知》中明确了企业经营用收款码并没有被禁止商用。《通知》规定,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应当制定收款条码分类管理制度,有效区分个人和特约商户使用收款条码的场景和用途,防范收款条码被出租、出借、出售或用于违法违规活动。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部门澄清表示,“微信、支付宝收款码不能用于经营收款”说法系误读,使用“码牌”或者打印封装的二维码的商户,需要向收款服务机构(如微信、支付宝等)申请转为商用收款码,但消费者日常支付体验和感受不会受到影响。
同时,人民银行有关人士还打了个比方:如果消费者在早点摊购买煎饼果子习惯用手机支付,仍然可以用扫码等方式付款,没有任何变化。如果卖菜的商贩此前就已经使用经营收款码收款,也不受任何影响。
“不是微信、支付宝的收款码不能用,是指个人收款码不能用于具有明显的经营特征的收款行为。也就是说,从事金额比较大、交易频繁的经营活动,应申请成为特约商户并使用商户收款码,不能再使用个人收款码进行收款。”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对第一财经表示。
“具有明显经营特征”成关注焦点
“微信支付宝收款码不能商用”误读被澄清后,市场关注的焦点转为个人收款码是否还可商用以及卖烤红薯、卖糖葫芦等街边小贩能否获得商户收款码,如何在规范条码支付、保障个体商户资金安全的同时,确保支付服务成本不升、服务质量不降。
以支付宝为例,在收付款功能中,记者根据提示申请了个人收钱码,这一收钱码即为上述通知中提及的个人静态收款码。支付宝页面显示,该产品物料费用9.9元,分为收钱挂牌以及收钱立牌两种,在填好具体收货地址后,支付宝会邮寄一份收钱挂牌礼包,包括卡套挂绳等,这也是很多街边小贩普遍使用的收款物料,较为常见。
记者致电支付宝客服了解到,目前可申请的个人静态收款码可以实现经营收款,同时提现也并不需要手续费。另一种则是商户收款码,需要商户提交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等信息才可申请。具体在费用方面,支付宝会收取0.6%的服务费,消费者可以通过信用卡、银行卡、花呗等多种方式进行付款。
央行表示,此前一些商户收款使用“码牌”或者打印封装的二维码,此类“个人静态收款条码”收款安全性较低,容易被犯罪分子利用,需要向收款服务机构(如微信、支付宝等)申请转为商用收款码。
根据《通知》规定,对于具有明显经营活动特征的个人,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应当为其提供特约商户收款条码,并参照执行特约商户有关管理规定,不得通过个人收款条码为其提供经营活动相关收款服务。
但由于大部分街边小贩并不具备营业执照等信息,是无法申请商户收款码的。因此,如何界定“具有明显经营活动特征的个人”成为争议焦点。
对此,央行表示,哪些用户属于“具有明显经营特征”,中国支付清算协会正在研究制定相关标准。
记者从一位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从业人士处了解到,对于明显经营特征,此前相关部门曾在内部征求意见,“当时是按照日交易笔数和金额来确定,日累计收款超10笔,金额在100元至200元左右。”
上述受访者认为,由于《通知》本身是为了解决赌博、跑分等问题。而从个人码到商户码,其实是有成本变化的。“沿街乞讨、街头卖艺表演、卖红薯都不可能符合商户的特征,建议把标准抬高,比如日交易金额上升到1500元至2000元左右,这种标准一般来讲既可以避免赌博跑分平台,又可以保障大部分街边小贩的权益,关键就在于这个标准的确定。”
易观高级分析师苏筱芮对记者表示,“街边小贩”只是商品售卖者的一种具体类型,而条码类型的认定与店铺的经营形态关联不大,而是主要关注其交易频次等是否具有经营特征。只要具备经营特征,后续就需要按照文件进行规范。
目的是斩断犯罪“资金链”
实际上,央行发布上述《通知》的目的在于斩断跨境赌博等犯罪“资金链”,从而保障社会公众利益。
近年来,个人收款条码得到广泛运用,有效满足了社会公众的个性化、多样化支付需求,提高了小微经济、地摊经济的资金收付效率。但与此同时,个人收款条码也存在一些风险隐患。
“条码支付在方便大家的同时,的确存在一些容易被利用的空子,是该治治了。”董希淼表示,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通过改造支付受理终端、申请虚假商户等手段盗取个人信息、盗用账户资金,做一些游走在法律边缘甚至违法的事情。
例如,部分机构使用个人收款条码转账业务办理大量生产经营、生活消费交易,既混淆了交易性质,导致交易信息失真,影响风险监测效果,也不利于借助支付服务为经营活动赋能增值。还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跑分平台”,以高额收益为饵吸引大量人员使用个人静态收款条码与赌客“点对点”线上远程转移赌资,将赌资分拆隐藏于众多正常交易场景,扰乱了条码支付业务正常秩序,影响了涉赌“资金链”追溯机制的实效。
《通知》将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人民银行有关人士近日表示,在相关要求实施之前,支付服务机构必须要全面、充分评估客户正常支付需求,制定配套服务解决方案,确保服务成本不升、服务质量不降。收款服务机构有义务免费为商户提供商用收款码,商户只需要提供必要的身份核实信息。
人民银行还指出,人民至上、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一直是监管部门制定政策的出发点。近年来,公众对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深恶痛绝。在公安机关会同金融管理部门开展的相关案件调查中发现,使用出租出售的个人收款码、改造支付受理终端、申请虚假商户等是犯罪分子常用手段,给许多个体商户带来资金损失。央行此次出台相关要求,正是为了加强行业管理,堵住漏洞,斩断非法链条,更好地保障个体商户资金安全,守住老百姓的“钱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