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已有20省份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上海最高,宁夏涨幅居首
赶在12月前,广东省也发布了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截至目前,全国已有20个省份更新了最低工资标准。
11月26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通报称,广东省人民政府日前印发通知,决定该省从今年12月1日起调整提高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广东此次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仍保持四类标准,其中,广州、深圳执行一类标准,广州市调整为2300元/月,深圳市调整为2360元/月,两市对应的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均为22.2元/小时;二类标准调整为1900元/月;三类标准调整为1720元/月;四类标准调整为1620元/月。
第一财经记者根据全国各省份政府部门公开信息统计发现,今年以来,截至11月26日,已有上海、北京、广东、天津、山西、浙江、江西、湖北、宁夏、海南、甘肃等20个省份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在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最低工资标准一般每一至三年调整一次。
根据目前已公布的公开信息,从上调后的最低工资标准看,上海最高,为2590元;而从上调额度来看,今年全国有8个省份上调额度超过200元,分别为:宁夏、浙江、江苏、湖北、内蒙古、西藏、甘肃和广东(深圳除外),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有的省份最低工资标准分为多档,这里指的是第一档上调额度。
其中,宁夏最低工资标准上调的额度最大,宁夏一类区的最低工资标准已由1660元提高到1950元,上调了290元。这也是宁夏自1995年首次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最低工资规定》后,第13次调整工资标准。
而在目前还未提出上调的省份中,第一财经记者查询发现,广西、青海和福建3个省份在2020年已有过调整;而贵州、湖南、河北和重庆4个省份则在2019年进行了上调;安徽、河南、四川和云南4省份上一次调整的时间还是2018年。
其中,安徽省目前适用的仍是2018年发布的《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针对网友提出的“2021年安徽省最低工资标准有调整计划吗”等问题,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11月4日回复称,近日,我们根据《安徽省最低工资规定》拟定了我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目前正在履行报批程序,具体时间以正式文件中确定的执行时间为准。
“近些年,各地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正在朝一到两年一调发展,调整的频度加快了。而调整频度慢的省份,有的加大了调整幅度。”广东省体制改革研究会执行会长彭澎在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随着经济增长、生活水平提高,多地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有利于改善人民群众生活质量,让老百姓享受经济增长的好处。另一方面,城市生活成本也在提高,工资收入要与物价水平挂钩,才不致于让低收入群体难以养家糊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