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发文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省级一般表彰原则上不发奖金

继国务院部署各地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后,江苏、云南等多省份相继公布了当地预算改革文件,最新加入的省份是江西。

11月26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开了《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7000多字总计29条举措,涵盖了当地预算管理的方方面面。

其中,在备受关注的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方面,上述《意见》不少内容跟《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相关内容保持一致,但也有些新的内容。

比如,《意见》称,把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作为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稳妥处置和化解隐性债务存量,严禁虚假化债、数字化债。相比于上述国务院文件,新增了“严禁虚假化债、数字化债”。

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指地方政府在法定政府债务限额之外直接或者承诺以财政资金偿还以及违法提供担保等方式举借的债务。前期一些地方违法违规举债,导致隐性债务增长过快、规模较大。2018年中央发文要求地方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不少地方晒出当地存量隐性债务化解方案,用5到10年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今年中央更是要求各地抓实隐性债务风险化解工作。

实践中,一些地方为了完成隐性债务化解任务,通过将融资平台公司承担的政府隐性债务转列为经营性债务等方式,搞虚假化债,玩数字游戏。因此,包括江西、辽宁、湖南、青海等地均提出严禁虚假化债。

此次《意见》还提出,完善常态化监控机制,进一步加强债务变动统计及融资平台公司债务信息与金融监管部门共享比对。

此举可以督促地方更正隐瞒、多报、少报、漏报、错报债务数据等问题。而此前一些省份审计报告中,发现地方少报或多报隐性债务情况。

《意见》其他内容跟前述国务院文件表述相同。比如,严禁地方政府以企业债务形式增加隐性债务。严禁地方政府通过金融机构违规融资或变相举债等。清理规范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剥离其政府融资职能,对失去清偿能力的要依法实施破产重整或清算。

在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方面要求,《意见》提出,清理压缩各种福利性、普惠性、基数化奖励,除另有规定外,以省委、省政府或省直部门名义开展的一般性表彰活动原则上不发放奖金。

近些年受经济增速放缓、减税降费等影响,地方财政收支矛盾加大,政府普遍过紧日子,削减不必要支出。

去年疫情期间,江西曾发布《关于严把财政支出关口坚持过紧日子的若干措施》,从大力压减行政支出、严格控制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加快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等四个方面提出18条举措。比如,去年江西要求2020年省直部门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总额较上年压减15%以上。今年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

在地方收支矛盾日益突出的当下,地方普遍坚持“三保”(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江西在这方面提出更严厉要求。《意见》称,“三保”支出保障不到位的地方,除应对突发事件支出外,一律不得安排资金用于其他支出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