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贷不能用“借呗”命名了,蚂蚁集团整改迈出重要一步

距离整改期限不到1个月,“借呗”成为蚂蚁消金的专属品牌,品牌隔离工作正式开始。

11月7日,有部分网友发现,自己的“借呗”变为了“信用贷”,且明确提示由银行提供服务。

对此,借呗方面回应表示,借呗已启动品牌隔离工作,由蚂蚁消费金融公司提供的服务会继续显示“借呗”品牌,而银行等金融机构独立提供的信贷服务则会在“信用贷”页面展示,显著标识出金融机构信息,与借呗品牌相区隔。

“借呗”启动品牌隔离

此次“借呗”启动品牌隔离工作,意味着此后“借呗”的资金提供方只会是蚂蚁消费金融公司。

根据网友晒出的截图,“信用贷”页面会在显著位置展示“由XX银行提供金融服务”的信息。

借呗方面回应表示,借呗正在逐步推进品牌隔离工作,包括蚂蚁消费金融公司在内的多家持牌金融机构将共同为用户提供更便捷、优质的小额消费信贷服务。未来,借呗将由蚂蚁消费金融公司提供,并成为蚂蚁消费金融公司的专属品牌。由银行等金融机构独立提供的信贷服务则会在“信用贷”页面展示。在品牌隔离过程中,用户的服务体验不会受到影响,开通、查账、计息、借还款等核心流程不会发生变化。

从部分网友晒出的信息看,其借款服务调整到“信用贷”页面展示后,借款额度、利率没有发生变化。借呗方面表示,“信用贷”页面展示的信贷服务全部由其他金融机构独立经营,其授信额度、利率由服务提供方根据用户信息动态审批决策,不受此次品牌隔离工作影响。后续如用户信用记录、资质信息发生变化,则可能导致评估结果的变化。

资深金融分析师王蓬博分析认为,借呗服务原本就是由银行等金融机构和蚂蚁集团联合运营的信贷服务,但原先统一标挂为“借呗”品牌。品牌隔离举措,能让借呗品牌和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形成隔离,方便用户更充分地了解信贷服务提供方的信息,避免产生品牌混同。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对第一财经表示,品牌隔离举措具有三方面作用:一是初步断开支付宝与“花呗”“借呗”等其他信贷产品的不当连接,减少蚂蚁集团在支付链路中嵌套信贷业务等违规行为;二是有助于纠正蚂蚁集团借助支付宝的入口优势和流量数据进行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三是有助于保障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清晰、准确地向消费者披露实际贷款主体等信息,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蚂蚁整改的重要一步

此次借呗启动品牌隔离工作之所以引发关注,原因在于这是蚂蚁集团整改中的重要一步。

“支付宝中的‘借呗’变为‘信用贷’是在加强金融科技监管、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和平台垄断的背景下,蚂蚁集团金融业务整改的措施之一。”董希淼称。

今年4月,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金融管理部门联合约谈蚂蚁集团,并督促蚂蚁集团形成全面可行的整改方案。其中,就包括纠正支付业务不正当竞争行为,在支付方式上给消费者更多选择权,断开支付宝与“花呗”“借呗”等其他金融产品的不当连接,纠正在支付链路中嵌套信贷业务等违规行为。

第一财经记者采访及测试发现,目前一些用户的支付宝账号“借呗”仍显示为“借呗”,尚未变为“信用贷”,放贷机构既不是银行也不是蚂蚁消费金融公司,而是蚂蚁商诚小贷。

在进入借款页面后,在“借款协议及详情”中,可看到总利息、放款机构、借款相关协议等信息。同时,不同用户的资金方和贷款年利率也有所不同。

对此,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借呗的放贷模式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自营;二是联营模式,即由蚂蚁和银行按监管进行联合出资、放款,各自独立风控,风险自担;三是助贷模式,由金融机构进行独立放款、风控,蚂蚁只是服务平台,利率多少与哪种模式没有因果关联。

2021年6月3日,重庆银保监局公开《关于重庆蚂蚁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蚂蚁消费金融公司获准开业。根据整改方案,蚂蚁集团应在蚂蚁消费金融公司开业6个月内完成“花呗”“借呗”的品牌整改工作。

这意味着,目前距离品牌整改期限还有不到1个月的时间。整改完成后,“花呗”“借呗”将成为蚂蚁消费金融公司的专属消费信贷产品,其他金融机构借助蚂蚁集团提供的数据信息所发放的消费信贷,不再标挂“花呗”“借呗”名称。

当时,银保监会非银部有关负责人曾表示,获批开业后,蚂蚁消费金融公司必须依法接受监管,严格遵守相关的监管规定。蚂蚁消费金融公司开业后,将按照蚂蚁集团消费信贷业务整改方案,有序承接两家小贷公司中符合监管规定的消费信贷业务。自蚂蚁消费金融公司开业起1年过渡期内,两家小贷公司实现平稳有序市场退出。过渡期内,蚂蚁集团也将按照监管要求妥善做好小贷公司存续资产支持证券(ABS)的处理工作,维护金融市场稳定。

董希淼强调,下一步,蚂蚁集团应按照法律法规和金融管理部门要求,对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整改,坚持持牌经营,明确业务边界,让支付归支付、信贷归信贷、投资归投资。特别是,要按照《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及《征信业务管理办法》等要求,采集用户数据要获得用户授权并明确告知目的,并遵循“最小、必要”原则,不得过度采集;要彻底断开支付宝与信贷业务的不当链接,通过支付宝采集的个人信用信息,应由个人征信机构进行处理,不得直接提供给金融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