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层发声:严把资本市场入口,合力促进各类资本规范健康发展

多举措防范资本无序扩张,已成为金融监管部门及相关方面的高度共识。

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在10月20日下午开幕的2021金融街论坛年会上,从“严把资本市场入口关”的角度阐明了对资本无序扩张的态度。

易会满表示,在注册制改革过程中,必须更加注重对资本的规范引导、趋利避害,加强对特定敏感领域融资并购活动的从严监管,减少风险外溢。

资本无序扩张到底有何负面影响?证监会针对防范资本无序扩张,又有哪些举措?

据第一财经记者了解,监管部门对于资本无序扩张在破坏市场竞争秩序、影响国家战略落地、放大金融风险、造成社会不公平、危害国家安全等方面的影响高度重视。

与相关领域主管部门加强协同、严格把握入口关、防范违法违规“造富”、规范证监会离职人员不当入股等,是证监会近期针对防范资本无序扩张采取的系列举措。

值得注意的是,“严把入口”效果明显。据易会满20日透露,科创板和创业板申报企业已主动撤回245家,不少是因为板块定位问题。

避免风险外溢

资本是带动各类生产要素集聚协同的重要纽带,对此金融监管部门有清晰认识。

在易会满看来,资本的正常有序流动对于科技进步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但另一方面,逐利的本性也容易导致资本陷入无序扩张,甚至形成垄断和“赢家通吃”,最终侵害消费者和中小微企业的利益。

资本市场比一般资本活动更加规范透明有序,但客观上,资本市场也可能成为资本扩张的放大器。易会满提出,在注册制改革过程中,必须更加注重对资本的规范引导、趋利避害,加强对特定敏感领域融资并购活动的从严监管,减少风险外溢。

同时,他也提出,希望相关方面同步建立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的责任机制和制度体系,统筹过程与结果,推进行业监管关口前移,实现行业规范和行业发展同步,“有序”发展、管控“无序”,共同促进各类资本规范健康发展。

“资本市场与资本有内在联系,是资本的加速器。但资本包括一切能够带来未来收益的生产资料,其范畴比资本市场更加宽泛,也没有资本市场活动规范有序。”在业内人士看来,实践中,许多领域的资本无序扩张往往在进入资本市场之前就已发生,防止资本无序扩张,既要管好资本市场,也要在相关企业和资本进入资本市场之前发力。

危害公平,规避监管

资本无序扩张会带来什么问题?从我国来看,一些领域资本无序扩张现象也较为突出,特别是平台企业扩张势头猛、涉猎范围广,规避监管的倾向明显。

据记者了解,资本无序扩张的五大危害已受到监管部门重点关注。

一是破坏市场竞争秩序。有的资本为赚取超额利润而从供需两端限制和排斥竞争,造成中小企业生存困境,甚至形成“大树底下不长草”的局面。

二是影响国家战略布局落地。逐利的本性导致资本容易竞相进入热门领域,盲目放大过剩产能,或者流向对落实国家战略不具有长远意义的领域。

三是放大金融风险。一些资本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向消费金融等领域过度渗透,或利用复杂的股权、控制权安排规避监管,造成金融服务结构失衡、风险放大。

四是造成社会不公平。有些资本违法违规“造富”,扩大贫富差距,破坏社会公平基础,或者利用垄断优势侵害消费者、从业者,影响群众生活。

五是有些资本违规收集数据,危害信息安全,甚至通过接入传媒来影响控制舆论,侵蚀意识形态领域安全。

严守板块定位,防范套利

为了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借助资本市场产生更大的危害,近年来监管部门正在从多个方面加强监管,防范风险。

第一财经记者了解到,证监会主要从四个方面来落实党中央关于防范资本无序扩张的部署。

一是加强与相关领域主管部门监管协同。比如,保持证券监督与行业监管、市场监管协同促进各类资本规范健康发展,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二是严把资本市场入口关。包括,坚决落实国家宏观政策和产业监管要求,严格把握生产经营合法合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发行条件,严把入口。坚守科创板服务“硬科技”、创业板服务“三创四新”的板块定位,科创板在“硬科技”领域的产业集聚效应初步显现,创业板新申报企业也体现出成长性和盈利能力更强的特点。坚持在财务造假方面“零容忍”,运用综合性手段提高甄别能力,强化不敢造假的震慑,防范资本以财务造假手段实现无序扩张。

三是防范违法违规“造富”。针对“影子股东”等问题,多年来证监会通过要求中介机构穿透核查发行人充分披露等方式,持续加强监管。

同时,在规范拟上市企业股东行为工作的基础上,证监会坚持刀刃向内,一方面持续强化相关措施,加强对离职人员不当入股的从严监管;另一方面,着眼于建制度补短板,出台离职人员入股核查监管指引,明确利用原职务影响谋取投资机会、入股过程存在利益输送等5种行为属于不当入股情形,压实中介机构相关核查责任,维护市场“三公”秩序。

自科创板、创业板试点注册制至今,“严把入口关”效果明显。

第一财经记者获悉,截至2021年10月15日,科创板和创业板共有266家企业被终止,其中交易所审核阶段终止249家,证监会注册阶段终止17家。在交易所审核阶段,229家因发行人、中介机构主动撤回而终止。

从具体原因来看,有的企业在审核中被发现不符合科创属性和科创板定位,有的企业因无法及时有效回复审核问询而撤回。其余企业主要是申报后企业自身发生重大变化而不满足上市标准,如大股东调整、业绩大幅下滑、突发事项等,以及在审核过程中发现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信息披露质量、行业产业政策等方面不符合要求,且无法如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