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煤电和供热企业可缓缴四季度应缴纳税款

国家税务总局今天(22日)发布消息,为配合做好今冬明春能源电力保供相关工作,对煤电和供热企业今年四季度应缴纳税款全部办理缓税。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安排,国家税务总局成立电力保供专项工作协调小组,对煤电和供热企业今年四季度应缴纳税款全部办理缓税,加快增值税留抵退税办理进度,加大相关行业性、普惠性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力度,并在各级税务机关逐级建立内部工作推进机制和跨部门协同机制,确保各项减税、退税、缓税措施落地落细。

截至10月20日,全国税务系统共为纳入“电力保供”税收扶持的煤电和供热企业办理“减、退、缓”税75亿元。

关键词 煤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