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19家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出炉,3家股份行未入选
10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布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共评估认定19家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包括6家国有商业银行、9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和4家城市商业银行。同时发布了《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试行)》(下称《规定》)。
根据《规定》,按系统重要性得分从低到高分为五组:第一组8家,包括平安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广发银行、宁波银行、上海银行、江苏银行、北京银行;第二组4家,包括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第三组3家,包括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第四组4家,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第五组暂无银行进入。
系统重要性银行规模大、业务复杂性高,与其他金融机构关联性强,在金融体系中提供关键服务,其稳健经营关系到金融体系的整体稳定。
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当前,我国银行体系运行总体稳健,有力支持了实体经济发展。从夯实我国银行体系健康发展基础的角度,需进一步完善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的基础性政策框架,要求系统重要性银行在落实各项微观审慎监管要求的基础上,满足更高的监管标准,提高其抗风险能力。
3家股份行未入选
在市场分析人士看来,此次首批系统重要性银行共19家,与此前市场预期的名单范围相差不大,但更加强调入选银行的重要性、稳健性和代表性。
根据《规定》,系统重要性银行分为五组,分别适用0.25%、0.5%、0.75%、1%和1.5%的附加资本要求,附加杠杆率为附加资本的50%,分别为0.125%、0.25%、0.375%、0.5%和0.75%。不同组别系统重要性银行在恢复与处置计划、信息报送与披露、公司治理等方面的要求是相同的。
在此次公布的名单中,第五组暂无银行进入。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6家大型商业银行毫无悬念进入,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排在第二组、交通银行排在第三组;3家股份制商业银行(渤海银行、浙商银行、恒丰银行)没有进入,略超预期;4家城市商业银行(宁波银行、上海银行、江苏银行、北京银行)进入,符合预期。
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认为,19家银行中,已入选国际系统重要性银行(G-SIBs)的四家国有银行全部进入到D-SIBs(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的第四组,应执行1%的附加资本要求,但同时入选G-SIBs和D-SIBs的银行要按“孰高”原则确定附加资本比例,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需继续执行1.5%的附加资本要求,农业银行则继续执行1%的附加资本要求,四家银行整体制定的附加资本监管要求未变,与国际标准保持统一,对应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要保持在8.5%以上。
此外,温彬称,虽然对应1.5%附加资本要求的第五组暂时空缺,但四家银行按照G-SIBs标准执行同一水平的附加资本要求,反映出D-SIBs在附加资本要求上更加注重符合我国实际,以我为主,更加注重稳妥审慎推进。
专家认为,这一名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框架基本确立和落地,显示出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审慎性进一步增强,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国内金融监管质效,促进与国际金融监管接轨,增强我国金融系统稳定性。
入选银行均满足附加资本要求
对于首批入选的19家系统重要性银行而言,此次入选既是对各家银行的肯定,也对各家银行经营发展提出了新挑战。
从目前来看,入选的系统重要性银行均满足附加资本要求,无需立即补充资本,不会影响信贷供给能力。不过,在业内看来,成为系统重要性银行将接受更严监管,对银行的风险防范能力、可持续经营能力等提出更高要求,特别是对银行的资本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个别银行存在资本补充压力。
温彬认为,部分资本相对紧张的银行可能会为满足监管要求而适度放慢资产增长,影响盈利水平。首批名单中的银行资本充足率整体达标压力有限,但在满足实际经营需要的前提下,个别银行仍有资本缺口待补充。
机遇方面,温彬则认为,成为系统重要性银行对银行的声誉和市场形象有很大提升,有助于提高信用评级,增强在揽存吸储、创新业务等方面的竞争力。同时,在严监管要求下,系统重要性银行的信息更加透明,资产质量提升,可以获得更大的业务拓展和价值增长空间。
有关部门负责人也表示,《附加监管规定》对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资本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要求建立资本内在约束机制,提高资本内生积累能力,切实发挥资本对业务发展的指导和约束作用。
董希淼建议,虽然入选的19家系统重要性银行资本充足率都符合附加资本要求,但相关银行仍应提早规划安排,适时补充资本,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完善风险处置机制,加强总损失吸收能力管理,提高风险抵御能力。同时,应加快战略和业务转型,大力发展轻资本业务,努力实现负债多元化、收入多元化。金融管理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建立起资本补充和风险管理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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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川
系统重要性银行资本补充附加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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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选的系统重要性银行均满足附加资本要求,无需立即补充资本,不会影响信贷供给能力。同时,《附加监管规定》对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资本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要求建立资本内在约束机制,提高资本内生积累能力,切实发挥资本对业务发展的指导和约束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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