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人民群众的国防观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8日统一试鸣防空警报

为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国防观念,提高防空意识,同时检验防空警报设施、设备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防空警报试鸣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定于2021年9月18日12时00分在全区人防重点城市统一试鸣防空警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

2021年9月18日上午12时00分至12时19分。

二、防空警报信号种类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重复3次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重复15次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

解除警报:连续鸣响3分钟。

每种警报间隔5分钟。

三、试鸣范围

乌鲁木齐市、昌吉市、克拉玛依市、伊宁市、库尔勒市、塔城市、哈密市、吐鲁番市、博乐市、阿勒泰市、喀什市、和田市、阿克苏市、阿图什市、乌苏市、奎屯市。

试鸣期间,请广大人民群众保持稳心态,安心工作和生活,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确保防空警报试鸣工作顺利开展。